中共涵江区政协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29】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 2020年10月19日至12月1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政协机关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 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区政协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区政协机关党组织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整改会议,专题研究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立涵江区政协机关党组织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任务分解,进一步明确各项整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委室和整改时限,并要求责任委室限期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跟踪督查及日常整改材料汇总和上报工作。整改工作在区政协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聚焦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区政协党支部于2021年1月28日印发《区政协机关党组织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工作措施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责任委室、责任人每周上报整改进度,区政协党组织实时掌握整改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督办,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2021年3月4日,召开涵江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政协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担责,认真对照检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进一步强化各项整改措施。

  (三)注重标本兼治,坚持全面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31个问题逐个细化整改措施,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即行即改”,2021年2月28日前全面完成;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整改事项,明确在3月30日前必须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转入长效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一周一上报,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政治理论与新时代人民政协知识的学思践悟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和出台区政协党支部2021年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籍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2021年2月8日召开党支部会议,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等主题开展学习研讨。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献的和重要会议精神,2021年1月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福建省委十届十一次、涵江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4月份结合区政协机关工作实际,印发《涵江区政协党组暨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方案,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研讨不深入问题,2021年2月8日召开会议,专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八专题研讨,并补齐研讨材料和个人学习计划。对个别同志2019年调研报告、自我剖析材料以及2016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材料、心得体会,存在马虎应付的现象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整改,现已整改到位。二是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批评材料的整改,2名同志对其他成员的批评材料及对个别同志照检查材料中的个人说明等事项已重新补充修改。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履职独立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协机关“一办五委”履职能力,提升“两支队伍”的政治把握能力,进一步加强党员委员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在区政协委员中加强中共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的通知》,探索创新党员委员活动方式方法,发挥党员委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各委室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独立开展视察、调研工作,组织委员开展参政议政活动。今年以来,根据区政协2021年度工作计划安排,认真组织中共党员委员参与到“推进我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完善‘党建+’邻里中心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等专题调研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加快体育强区建设”对口协商活动中。

2)针对专题协商、调研成果的后续跟踪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进一步完善机制,邀请纪委、组织部门参与调研成果转化的督促,加大对后续调研成果的转化力度。“关于学校提供延时服务”调研得到区教育部门的采纳和应用。小区物业管理、耕地抛荒等课题运用专题调研、对口协商等形式献计出力,得到了区住建局、农业局的高度重视。

3)针对为委员履职搭建平台不够广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打造协商民主平台。4月7日,涵江区政协召开八届二十一次常委会,听取区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通报和区委政法委关于平安创建情况通报,各乡镇(街道)政协工作联络组组长、区政协各组成单位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会上大家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平安建设深入协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建议。3月25日和4月14日区政协经科委具体负责,组织中共党员委员开展“推进我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我区食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专题调研活动。3月26日,教科卫体委具体负责,围绕“推进健康产业发展,加快体育强区建设”这一课题开展专题视察。4月8日社法委具体负责组织委员开展“完善‘党建+’邻里中心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专题调研。二是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了民主监督员名单,加强对民主监督员的服务管理。三是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区政协印发《关于推进我区政协工作方案的通知》(涵政协办[2021]9号),为政协各参加单位、委员履职提供优质服务,把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发挥好。

4)针对政协提案跟踪办理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委员寄发各类提案征集资料,提高提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注重质量的同时,引导各委员多写提案。二是加强提案的审查立案,不符合立案标准的一般不予立案,更加突出“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这一原则。三是将领导批示的重点提案,按照委员会的对应职能,建议主席会议安排有针对性地协商办理。截至目前,今年委员提交的78件提案正在办理中,预计7月下旬办结。

5)针对聚焦中心工作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我区“六稳”“六保”、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基层社会治理等课题,选准协商课题,丰富协商形式,积极搭建好协商平台,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涵江区政协2021年4个协商计划议题“完善‘党建+’邻里中心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加工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乡村振兴之乡村环境治理”,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正按计划有序开展。二是各委室围绕我区“十四五”规划,深入基层调研,为区委区政府落实“双轮”驱动,当好参谋助手。3月25日经济科技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围绕涵江高质量发展超越方面开展“推进我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3月26日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委围绕健康产业发展,加快体育强区建设对口协商,4月8日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围绕“完善‘党建+’邻里中心模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开展专题调研,同时为深入了解港澳在基层治理方面好的经验和独特的治理方式,组织在港在澳委员参与到家乡的协商议政中来,在港澳同时开展专题调研活动,进一步发挥港澳委员的特殊作用,为区委、政协提供意见建议5条。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学习机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理论武装,制定和出台涵江区政协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和区政协党支部2021年学习计划、2021年度党建工作计划,规范了理论学习制度。支委会召开会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支委会、党员大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党支部于2021年2月召开支委会和全体党员大会,专题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推动宣传思想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论民族和宗教工作。3月支部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2)针对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年度个人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接受监督和评议。二是抓好薄弱环节的整改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要求,在2021年2月召开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3月召开的涵江区政协机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对照检查报告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2020年度述职报告中,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落实审签制度的通知》,对所有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实行督查,“涵江区政协”微信公众号、讲座、审签单已经按要求进行三级审签,目前全部落实审签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一定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的问题。

1)针对调研视察有时存在重形式轻质量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专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活动,合理安排时间日程,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2021年3月25日邀请中共党员、民主党派等界别委员、区生态环境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执法局、三江口海事处,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等单位参与到“推进我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调研活动中,活动时间安排一天,上午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意见,下午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调研组座谈交流,做到真心实意体察民情,解民忧,提高调研视察活动的质量。

2)针对落实区政协常委会决议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完善委员管理考核制度,加强委员履职登记和考核,对政协委员量化考核内容、评分标准、成果运用进行细化,适时通报委员工作好经验,提高委员履职的积极性。

3)针对靠前关心服务委员抓长抓常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联系沟通制度。落实以党组成员联系界别委员、政协领导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群众、中共党员委员联系非中共委员、专委会联系委员活动组的制度。二是发挥委员作为联系界别群众“桥梁”和“纽带”作用,疏导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委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发动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捐款捐物200多万元支持疫情防控。三是紧紧围绕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牵头在莆田高新园区举行委员企业复工复产座谈会,邀请工信、商务、财政、市场管理等部门,为企业解读稳岗补贴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四是加强“涵江区政协”微信公众号管理,宣传区政协履职动态和委员履职参政风采,激发委员履职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共发表和转载相关信息52条。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出台《涵江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涵政协办〔2018〕24号)的基础上,2021年1月28日出台《涵江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2021年)》(涵政协办[2021]1号),坚持公务接待须有对方单位来函,经办人员应事先按照《公务接待审批单》的内容和要求,一次一单认真填写,并报单位领导审批;经办人员报销接待费支出时均必须附正式发票和《公务接待审批单》以及接待费用结算清单,在用餐标准内据实报销。

2)针对公车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现在公车管理实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每年签订车辆定点维修合同,机动车维修严格按“先审批、后维修”的原则,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审批。报销车辆维修费支出均附有机动车维修审批单和定点维修单位的正式发票,修理单位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维修明细结算清单内容,必须注明维修车辆车号、维修项目、加盖维修公司公章)。

3)针对差旅报销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8年以来,差旅费报销已经按照涵政办〔2019〕32号、涵财〔2019〕215号、涵财〔2020〕72号等文件执行。现差旅费报销,必须附有相关文件和《出差审批单》。出差人员各类补助费按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报销。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外出学习、培训等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凡没有附住宿发票或会议通知的,不得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

4)针对违规购买贺喜用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和领会,组织对区财政财经制度和规定进行解读,重申有关财经制度,2018年以来,已没有购买贺喜用品的报销。

5)针对违规发放奖励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1日已收回违规发放信息奖励费410元,并进一步加强机关津补贴发放管理,加强对“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和领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积极履行廉洁自律职责,做好自己,带好队伍。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

1)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现1000元以上的款项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库存现金金额控制在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且每月月底库存现金均在1000元以下。

2)针对工会会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工会会费管理已严格按照涵工总综〔2018〕1号等文件执行,所有工会成员已如期缴纳会费,在采购工会会员慰问品的询价单上均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

3)针对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两名借调人员报销凭证中没有原单位(聘用单位)未发放绩效奖金的证明材料已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完整;现机关各项费用支出已按照2021年涵江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提供完整报销凭证,报销凭证不完整的不予报销。

4)针对工程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及项目经办、分管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工程费用支出按规定执行,对报销手续不齐全的立即抓好整改。现政协办10万以下零星工程严格按照涵政办〔2010〕131号文件执行,进行市场询价和工程量清单确认、发包单价的确认和施工单位的拟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发包公示、合同签订、现场施工监督管理、工程量签证、工程质量验收、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余下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还清,保修期限为1年。

5)针对采购手续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6月以来,采购电脑等已通过网上超市进行;2020年下半年以来,采购物品须填报《涵江区政协固定资产购置计划申报审批表》,由会计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并依据通用设备购置预算标准优先选择网上超市采购。政府采购网之外采购的物品,单项物品金额超过1000元,需采取询价采购方式,严格执行三方询价(2人询价)并附采购合同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民主集中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部署党建工作。二是规范支委会记录,在支委会研究党建工作中,详细记录党建工作的研究部署过程,对具体内容、支委发言讨论、形成结论等进行认真的记录。2021年以来召开5次支委会,主要针对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区政协党支部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学习计划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会上支委会成员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

2)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支部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换届选举工作,做到及时规范。经报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准,区政协党支部于2020年11月24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成员。新一届支部委员会随后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书记,4名支部委员分工情况报送区直机关工委批复。在新一届支委会的带领下,支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2020年党支部换届会议记录已经按照巡察要求记录完整。

3)针对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个人发言提纲、谈心谈话、整改清单、互相批评材料的整改工作。2021年2月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增强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提高了思想认识。2021年2月召开的2020年度科级民主生活会,3月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准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已将对照检查材料、互相批评材料,谈心谈话、会议记录等材料准备完善。2021年3月召开的区政协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做好准备,广泛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党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及时制定整改清单。

4)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制度,确保“三会一课”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增强支部活力和凝聚力,2021年以来的党员大会已经按照巡察的要求进行规范记录。二是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上党课制度,2021年已按照要求,安排党员领导干部定期讲党课,同时认真备好党课教案及记录,达到理论学习有收获。在2021年5月的主题党日活动上,党支部书记为党员们上了主题为“学理论、强党性、开新局”的党课,收到良好效果。

5)针对党务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务工作,2021年已经按照要求设置党务公开栏目并做好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年初核定党员月缴纳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要求,规范收纳党费,2021年党费收缴已按照要求登记。三是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一名老党员现已80多岁,常住莆田,以致未能参加支部活动,现正在沟通接转。

2.关于干部队伍与时俱进的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引导机关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和心思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按照《涵江区政协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引导机关干部勇于担当,善作善为,积极参与“双轮”驱动,服务项目建设。二是坚持从严管理,健全机关请销假管理机制,每个月对干部的考勤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在机关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推动干部在党建引领、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建设过硬队伍上作表率、当模范。

3.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2021年1月、2月支部党员会议上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新时代党的建设和党的组织路线,《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通报福建省纪委监委关于四起“四风”典型问题等,学习区直机关工委关于树文明健康新风,过廉洁祥和春节倡议,传达涵委办[2020]32号文件:关于我区三起影响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二是协助支持派驻纪检组加大对政协机关的“一岗双责”,“三重一大”的日常监督。

4.关于落实主题教育整改的长效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和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抓好学以致用、建章立制,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三是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组织机关党员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增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两个月的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区政协党支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任务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同时,将认真总结经验,深刻吸取教训,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时时保持警醒头脑,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涵江新发展发挥政协机关党组织应有的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597791;通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号区政府大院1号楼2层政协办公室;电子邮箱zx3597791@163.com

 

中共涵江区政协支部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