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市委和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2月2日,市委县区交叉巡察四组对涵江公安分局党委开展巡察。2021年1月21日,巡察组向涵江公安分局党委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涵江公安分局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简要情况    

涵江公安分局党委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要求,压紧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迅速传达部署。反馈会后,分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原原本本传达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2月2日,分局召开党委会专题讨论研究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要求班子成员要亲自组织、亲自督促、带头表率,抓紧抓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2月8日,分局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问题,分析原因,深刻剖析原因,推进整改落实,发挥巡察整改“头雁效应”。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分局党委为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方永武担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责任人任成员,下设巡改办,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黄志军任主任,同时,抽调政工、纪检、指挥情报中心、法制、警保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专门负责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巡改办同步对县区交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以“清单化”“表格化”形式,细化制定整改措施,逐个标明问题整改要求、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不间断跟踪督促落实。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方永武自觉担负起整改总责,亲自承担其中13条反馈问题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巡察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局党委坚持把抓好整改落实融入全市公安春季攻势“百日会战”、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疫情防控和建党一百周年大庆安保等各项公安中心工作的全过程,立足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出台完善党委议事规则、采购管理、项目建设和内部安全管理等制度30项,做到巡察整改落实与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正规化管理一体推进、全面落实,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涵江公安发展的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传达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改进学习方式,搭建学习平台。发挥党委中心组领学、促学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有关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出学习参考书清单,同步开展党课学习、集体学习,深化主题研讨、心得体会交流,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累计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9次,共开展研讨6次。二是巩固学习制度,筑牢信仰根基。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原原本本、原汁原味传达给科所队主要负责人,以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强化“四项教育”,引导全体人员思考如何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到党和公安事业之中,推动学习教育入心入脑。2020年12月以来,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广大民警以部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16场次。三是丰富学习载体,融入日常工作。依托辖区红色革命资源、廉政教育基地等资源优势,将学习教育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相结合,用好“学习强国”“党员e”“福建干部网络学院”以及“福建公安民警教育训练平台”等官方主流及内部学习平台,丰富线上线下学习载体,不断深化学习教育成效,营造良好学习氛围。2020年12月以来,分局各党支部均能依托辖区丰富的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打牢忠诚思想根基。2021年1月以来,全区公安党员干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线上学习人均积分始终保持全区党群系统前三名。四是强化学习监督,提升工作能力。将学习贯彻情况作为绩效考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依据,由督察、政工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实地察看民警学习笔记、交流研讨、业务开展情况等材料,促进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切实把监督落实到全警学习全过程。

2.关于教育整顿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工作推进。按照《全区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涵公委〔2020〕21号)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六方面30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形成牵头单位牵头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督察跟踪督导、教育整顿进度均有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及《方案》规定推进。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共收看警示教育4场次,召开各种座谈会2场次,组织队伍分析会3场次。二是抓专项治理。根据教育整顿七个专项整治部署,结合2021年度公安工作重点,抓好每一个专项的落实,七个专项工作均已取得实效。共排查整改公务用枪管理问题10个,签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449份,排查整改执法问题27个。对分局全体民警全面排查整改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问题。三是抓问题整改。全面开展队伍问题隐患排查,结合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评估,重新梳理摸清重点人和重点事,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全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懒散、队伍活力不足等苗头性问题。教育整顿工作实施阶段共梳理排查试点单位的问题84个次。四是抓典型引路。分局确定梧塘派出所、交警大队、江口派出所和治安大队为教育整顿试点示范单位,并制定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着力抓好“六个一”活动,重点组织好“五场会”,总结“四个提升”,强化正向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以点带面,推动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

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开展成效。继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汇总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门在巡察整改专题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针对个别领导存在个性问题未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剖析的意见建议,分局党委专门梳理汇总发至班子成员,要求其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重新进行对照检查,并加以剖析改进。二是细化方案措施。2021年1月11日,制定《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各项材料内容在规范格式、完成时限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要求材料撰写必须将征求到的重要意见加以剖析,特别是要求谈心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要体现辣味、直入人心。三是严格落实对照材料审查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材料整理汇总中的工作责任及工作纪律要求。党委书记亲自担起第一审查人责任,审查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带头对个人剖析材料进行自审自查、修改完善,其他班子成员负责分管单位科级干部的材料审查,要求在撰写时必须遵循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逐条分类、归纳整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到重点突出、内容实在、见人见事,确保对照检查材料看得清、写得实、画得像。

4.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还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追责问责。 2020年9月25日发现梧塘“三非”人员存在漏管问题后,分局立即组织开展排查、审讯、抓捕、追逃及倒查问责等工作。二是细化工作职责。2021年1月,分局结合“两节”疫情防控工作特点,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春节元宵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全区公安机关应对春节元宵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各单位职责,增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力量,有效确保“三非”人员得到及时发现并查处,有效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三是强化信息研判。根据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治安大队每日对有关防疫数据进行预警,第一时间分解下发、落地核查、清零处置,并跟踪核查情况,日清日结。四是夯实境外防线。在开展侨情普查的基础上,三江口、江口、白塘三个沿海领域,主动与涵江海警、渔政、海事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强化信息互通、信息共享,认真落实港口码头管理,督促落实外来人员、船舶登记和安全检查等各项防疫措施,全力消除防疫隐患。五是加强进村入户摸排。根据境外人员、外来人口来涵返涵复工的复杂风险情况,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大排查行动,严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15日,全区共新登记流动人口22848人。六是落实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三个一律”、“四个全面”基础管控和“五个到位”,全力做好非法入境人员的管控。加密组织辖区派出所开展常态化的清查行动,联合派出所全面清查工厂企业15家,签订责任状15家,不断挤压“三非”人员的存在空间,确保对全区非法入境人员全部核查到位。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30日,共排查非法入境人员101人,排查涉足东南亚国家16岁至45岁境内人员582人。

5.关于精准扶贫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整改。组织专人对精准扶贫的问题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核实更新贫困户基础信息数据,认真规范填写《扶贫手册》和《帮扶手册》,及时整改出现缺项、漏项的问题。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分局加力落实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挂钩帮扶人进村入户,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工作,规范工作要求,并较好地通过2020年省脱贫攻坚成效实地考核。二是组织培训。专门组织局机关扶贫干部召开扶贫工作培训会,对照手册计划、措施及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再次梳理,严格规范做好手册填写。2021年2月1日上午,分局组织15名挂钩扶贫干部举办业务培训会。三是巩固成果。根据涵江区扶贫办统一部署,分局专门组织人员逐户上门向贫困户开展脱贫摘帽“四不摘”宣传工作,并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意愿,制定2021年帮扶举措,巩固扶贫成果。四是用好政策。结合年终全区开展的“共抗疫情·平安过年”送温暖走访慰问贫困户活动,分局专门组织全体扶贫干部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的情况,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各挂钩帮扶责任人于2月2日至9日期间入户走访慰问送温暖,并根据贫困户的情况和发展意愿,制定2021年帮扶举措,激发实现稳定脱贫的内生动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6.关于公安基础工作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护学岗”未开展护学行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方案。2021年2月5日,分局制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护学岗”工作方案》,在全区17所学校成立了17个护学岗。每个护学岗配备1至2名警力,协同校园护导教师、保安人员、网格员开展护学、交通秩序管理及违法行为查纠等工作。二是创新模式。深化交警体制改革,强化与区道安办的联动协作,共同打造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创新推出由交警、老师、家长、保安“四位一体”组成的“警家校”护学模式;各镇(街)政府领导带队守好辖区路段,同步开展查纠三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在道安群内通报,有力提升整治的精准性、时效性,工作成效得到市道安办肯定。三是强化整治。结合日常路面交通巡逻管控和违法查处工作,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三轮车接送学生等违法突出问题。2021年1月至4月,全区共查处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5起,并及时予以处理。

2)针对校园周边未安装测速设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鉴于安装测速设备需要符合道路特性,分局立即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对辖区校园周边具备安装测速设备条件的及时优先配备安装,对不符合安装测速设备条件的采取移动测速的方式,通过高频次不定时测速方式,常态化开展测速行动,督促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行经校园路段时自觉减速慢行,确保校园周边交通通行安全。2021年1月至4月,分局交警大队使用移动测速仪,对超速现象较多的校园周边路段不定时开展移动测速,共警告38人次。

7.关于对特种行业缺乏日常性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清查机制。分局制定《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黄赌违法犯罪专项整治的通知》《全区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区公安机关2021年春季攻势“百日会战”活动方案》等方案,严密查控旅馆、娱乐场所的治安动态,坚决依法查处利用场所条件组织、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聚众赌博、吸贩毒品、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强化重点巡查。加强对车站、广场、重点路段的巡查防控工作,加强对可疑人员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挤压涉黄违法犯罪空间。2021年3月8日至9日,分局组织开展全区特种行业集中清查统一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针对涵华西路、六一西路街边发现存在涉黄小卡片的问题,2021年1月30日,在涵江区涵西街道西坡小区捣毁一组织卖淫窝点,抓获卖淫嫖娼人员4人,并先后抓获涉嫌组织卖淫犯罪嫌疑人5人,从中查获刑事案件5起,行政案件4起。三是召开专题会议。2021年3月10日,分局召集相关派出所领导召开行业场所管理专题会议,结合日常管理和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认真分析排查在行业场所监管中公安机关是否存在监督管理漏洞、民警监管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场所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法律法规是否执行到位、日常检查巡查等工作机制是否到位等现象,有无为违规场所充当保护伞等违规违纪问题,并严肃明确,一旦发现违法违纪,将从严追究责任。四是加强宣传发动。2021年2月3日晚,分局召集旅馆业、娱乐场所业主召开旅馆业、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会议,通报了近期辖区各场所“四实”登记、消防安全隐患检查等情况,要求业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坚决抵制黄赌毒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违法犯罪情形,主动上报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查处工作。2021年以来,共组织集中培训5场次,LED滚动宣传20家次,责令业主张贴警示4处。

8.关于助力“双轮”驱动不主动的问题

针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市委“双轮”驱动奋力争先超越文件时,未就“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挂帅,制定《全区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厘清工作职责,统筹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整体思路,形成强大阵势,助推“双轮”驱动。同时,结合打击制售假鞋等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打击食药环违法犯罪、保护治理木兰溪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超越贡献公安力量。二是开展专题研讨。2021年3月18日晚,分局组织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对《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双轮”驱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而努力奋斗的决定》进行再学习再研究,局党委委员重点围绕“聚焦强产兴城,强化服务保障”、“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研讨交流,并结合各自分管领域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三是督促办结落实。按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开展督导检查,治安、法制部门建立问题目录清单,靠前指导、督导,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实行两周一通报,并不定期开展抽查调度。派出所成立工作专班,按照一案一方案确定包案领导、责任民警,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共同推进,力争实现案结事了,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9.关于道路安全监管仍然薄弱的问题

1)针对道路安全监管仍然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事故分析研判,通过强化路面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车辆源头管控、路面交通秩序整治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劝导等方式狠抓整改,针对江口、国欢、梧塘、白塘等事故多发的重点乡镇,着重加强警力部署,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和交通安全宣传力度。一是强化交通隐患整治。2020年12月,分局在全区12个乡镇专门成立了12“网格+”交通安全综合执法队,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及劝导工作,全力预防交通事故发生。2020年,全区共排查整治省级为民办实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处、农村临水临崖交通安全隐患4处、市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7处。2021年以来,全区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2处(含市级19处),至5月已整治到位16处,其余6处正在有序整改。二是强化交通违法查处。2021年1月至4月,全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3606起。其中,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共计8102起。“网格+”交通安全综合执法队自成立以来,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43场次,出动人员2942人次,扣留违法载人三轮车1099部,开展交通劝导653次,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人16610人次。三是强化交通法规宣传。2021年1月至4月,全区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85场次,通过“涵江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交通安全宣传信息75期,通过“平安涵江微博”发布交通安全宣传信息121期。2020年,全区发生亡人交通事故同比2019年起数下降10起。2021年1月至4月,全区发生亡人事故同比2020年下降1起,同比2019年下降5起,连续三年持续下降。

2)针对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公安部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及全区公安机关2021年春季攻势“百日会战”,全面开展摩托车违法整治工作。2020年12月以来,分局交警大队共查处摩托车违法行为6857起。同时,针对存在“鬼火车”的问题,交警大队联合刑侦部门,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及大数据分析摸排,查获3起摩托车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2021年3月,分局积极响应市局党委部署,全力推动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全区交通管理专业化、精细化、正规化水平。一是加强保障。分局想方设法克服装备人员紧张问题,为交警大队增配民警和协警;调剂三台车辆增强交警路面一线装备,合理调配新成立的涵东中队和梧塘中队办公场所及勤务地域配置;4月1日,交警大队增设挂牌“莆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直属三大队”,启动“条块结合”的新机制。二是优化勤务。按乡镇重新划分设立四个基层勤务中队,促进辖区勤务中队科学分布,提升事故预防能力,提升道路安全监管效能。三是完善设施。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专项支持,完成省委省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福昆线塔桥至备战桥路段交通设施提升)整改;在324国道、高林街完善设施,实施机非分离,并计划新增70多个交通监控指挥探头,目前正在积极推进;持续强化城市交通治堵和农村交通综合整治,加强基础设施维护保障,优化路网结构、完善交通设施。四是强化宣传。2021年4月完成国欢镇新坡村、洞庭村、林柄村等3个国道沿线行政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更新。5月完成国欢镇、梧塘镇及新县镇的警保联动劝导站设置安装。目前,全区10个警保联动劝导站设置已全部完成,有效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此外,交警大队还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在梧塘、国欢、庄边等乡镇开展农业用工出行安全宣传及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调研活动。

10.关于线索核查成案率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分局扫黑办组织对重点目标线索进行“回头看”,定人定责定时限,统筹安排,逐条组织开展交叉摸排核查,确保线索核查质量。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分局扫黑办加强对派出所工作指导、协调,制作下发《重点线索“回头看”核查情况登记表》,目前已完成“回头看”交叉核查工作。二是提高新增线索的核查质效。2021年以来,不间断开展市局下发新增线索开展核查,目前均已查结,办结率100%。3月4日晚,分局组织扫黑办、刑侦大队、法制大队以及纪委监察室等部门开展会商,针对上级转办涉访反映事项逐点分析,第一时间将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有效分类流转,进一步提高核查效率。2021年3月10日,分局收到1条群众举报的涉赌线索,立即组织开展研判调查,2021年3月16日晚,刑侦大队根据举报线索在涵东街道湖滨南街一厂房内抓获4名涉赌违法犯罪人员。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月19日上午,分局组织召开线索核查业务培训会。会上,扫黑办对《全区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快核督办机制》进行解读,从文件精神、线索受理、研判分流、线索核查、审核督办等方面组织进行学习讨论。四是建立常态化机制。2020年12月31日,分局研究印发《全区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快核督办工作规定(试行)》(涵公传发〔2020〕100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办理工作,加快线索流转,落实核查责任,实现快速核查,推进长效长治工作。

1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思想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自查。2021年2月8日,涵江公安分局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分局党委以报告工作形式专门对全局党建工作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并提出具体努力方向。二是对标压责任。针对全区公安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分局党委专门要求各级党组织立即牢固树立“以党建带队建”的工作导向,确保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2020年度党建工作情况于2021年2月8日提交党委会研究,2021年以来共召开4次党委会研究基层党支部工作、党员发展工作等党建工作。与此同时,分局党委还专门对基层党组织明确党建工作开展计划、任务时限、责任单位,通过公文系统要求规范行文,确保党建工作严肃性。三是对表抓落实。分局政工科专门对接区委组织部,按照规范要求拟于2021年7月组织开展2021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检查,针对机关党支部和派出所党支部党建工作履职情况、“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察,进一步巩固全区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成效。

12.关于廉政责任谈话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为有效促进问题整改,分局纪委认真开展自查,对分局2018年度组织的40人次廉政责任谈话进行核对,对发现个别谈话内容存在简单应付问题的单位,责令即时开展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2021年3月22日,专门组织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廉政约谈档案实行“两表格一记录”办法的通知》等制度规范,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和廉政责任意识。二是自查问题。2021年2月20日,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廉政责任谈话不规范问题进行自查并自我检视。三是对照整改。2021年2月1日,专门组织对照整改,按照规定要求就工作业务实绩、队伍管理、工作成效、廉洁等方面开展廉政责任谈话。

13.关于从优待警落实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策并举关爱民警。2021年以来,分3批次及时落实民警执勤岗位津贴、加班补贴,配合市局开展职务序列改革2批次,考核办理112名民警晋升职级并落实待遇;春节前夕,分局开展新春慰问活动10余场次,局领导上门走访慰问英烈遗属、患病和因公负伤民警、困难党员及立功民警18人次,共发放慰问金8万余元、英烈定向基金5万余元;通过公推公选,87名思想工作表现优秀、工作实绩较好的民警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把优抚优待措施落到实处。筹建完成警营心理咨询室建设,全日制设立咨询电话,由分局1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5位三级心理咨询师实行轮值,不分时段接受民警心理咨询,为民警开展心理疏导。2021年1月6日,分局专门下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请休假计划的通知》,强制要求局属各单位有步骤地安排民警年度休假。二是兑现辅警待遇。经协调争取,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经费列入区财政统筹予以保障,2021年度保障也已列入区财政预算。辅警人员2020年度工资及绩效均于2021年2月下旬发放到位。三是推动警务融合。针对三江口派出所办公楼存在安全隐患问题,2020年12月底,已实行三江口派出所与三江口边防派出所警务整合,三江口派出所全体人员均已撤离该所,与三江口边防派出所进行合署办公。

14.关于党委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2日,分局党委会研究印发《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局党委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对分局党委委员分工特别是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思想政治领域分管职责做进一步明确。

15.关于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一思想认识。2021年2月22日,组织全区公安机关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党委、纪委和各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要求各党组织要严格对照责任内容抓好落实。二是确定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分局认真制定《2021年度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重点任务责任安排》,确定五个方面28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并严格抓好贯彻执行。三是及时跟踪督导。分局“从严办”牵头组织政工部门定期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2021年对2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启动“一案双查”,共问责2人次。

16.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制度。2021年3月9日,分局制定印发《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各单位结合队伍状况,立足岗位职责,认真组织开展重点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分局纪检部门重点针对交警、治安两个警种的重点人、重点岗位开展全方位、无盲区的队伍风险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苗头和隐患问题,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帮扶等措施,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全局共排查发现廉政风险点47个,其中,重点人13人,重点岗位34个,提出整改帮扶措施47条。二是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机制。2021年3月,分局认真总结梳理全局廉政风险排查整改情况,并形成整改报告,同时,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坚决落实监督制度,把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工作作为常态,严格对照标准落实规定要求,坚持动态化管控队伍,切实将党风廉政融入到交警、治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渗透到每项任务、每个环节、每个岗位。

17.关于支持纪委工作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强分局纪委监察室班子。鉴于分局纪委监察室为内设机构,分局党委积极主动报告市局党委及政治部,积极推动配强配齐分局纪委监察室班子。目前,已配备齐全到位。纪委监察室副主任于2020年10月提任为正股级领导干部,从纪检干部政治待遇方面激励支持纪委工作。二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鉴于目前分局纪委监察室队伍人员偏少,年龄偏大问题,分局党委将调配增强队伍结构,选优配强队伍,并确保在警务督察工作无法脱钩的情况下,有足够警力履行纪检督察职能。三是挂靠职能专班运作。鉴于分局纪检职能之外的挂靠职能均系对应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分局党委根据纪检现实工作需求,逐项开展专班运作,从人、财、物方面予以全力保障支持。

18.关于关口前移抓监督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分局针对近年来队伍易发的违纪违法问题,针对性地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规警纪中,摘录出一些常用的、容易被民警忽视以及民警容易触犯的规定条款,印发成《常用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摘录汇编》下发到各单位并要求常态化组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关口前移,防患未然,预防和减少队伍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二是强化制度防范。分局专门制定印发《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单位开展重点人、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要求各单位立足岗位职责,针对重点人、重点岗位开展全方位、无盲区的队伍风险排查。对排查发现的苗头和隐患问题,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帮扶等措施,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患未然。2021年1月至3月,全局共排查发现廉政风险点47个,其中,重点人13人,重点岗位34个,提出整改帮扶措施47条。三是紧抓制度落实。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市委三组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针对全区公安执法、服务、队伍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保障律师职业权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的通知》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制度规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工作漏洞。

19.关于谈话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硬件。分局已在执法办案中心一楼配备1间专门谈话室,配齐配全相关设备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审查调查和谈话绝对安全。二是配套软件。分局制定《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室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室安全工作预案》《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室安全责任追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制度,确保谈话符合要求。

20.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存在失管漏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协调整改。分局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向新浪微博相关部门提供证明公函,推进无用政务微博账号注销,于2021年3月2日成功注销全区公安所有“僵尸”账号。二是坚持自查检索。分局为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持续督促各科所队加强自查检索,对早期已开设却未使用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一律予以注销,并实施动态管控,全力杜绝未经审批私自开设官方账号。2021年3月,分局组织全局各单位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向分局政工科报送承诺说明,确保不出现未经审批私自开设的官方账号。经排查,无私自开设官方账号的情况。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21.关于考评“瘦身”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结合我局实际,针对考评内容,全面“瘦身”,重新梳理制定新的考评办法,保留基础工作考评项目,删减执法工作、刑侦、警种部门考评、其他项目等考评项目,确保考评内容原则上不超出上级公安机关规定范围且不发生考评内容“逐年递增”的现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经“瘦身”后,2021年对单位绩效考评已由原来的85项减为目前的44项。

22.关于微信公众号便民端口部分模块功能丧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优化调整。因分局无法与市公安分中心工作直接关联,涵江警方微信“直通警方-分中心预约”模块已于2020年11月3日删除下架,“交通查询、直通警方、指尖办事”三大模块调整为“交通查询、直通警方、扫黑除恶”,以便群众办事查询、线索举报。二是强化跟进整改。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于2020年11月3日完成“出入境”二级网页下架。加挂“反诈骗预警”,为群众提供反诈防骗指引,并实施动态管理。其余实用性功能模块,待省公安厅等相关维护单位网站技术稳定后再添加。2021年以来,经反复沟通测试,原“出入境”网页仍然不稳定,现已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替换成“出入境服务指南”,可扫码进入办理证件。

23.关于单位总结搞“拿来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党委领导专门约谈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责令立即整改,并在单位内部会议上进行检讨。分局专门要求局属所有单位立即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并规定对总结类材料由撰写人、单位内勤、分管领导多重校对、审核把关,严防出现错别字。特别是在引用部分,针对通用性、概括性的提法时要查明出处,谨防错引现象发生。

24.关于存在超时限办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法制大队已组织开展整改剖析,并落实整改措施。一是规范警情处理。2021年1月以来,分局以“春季攻势接处警情办结会战”为抓手,全面规范警情流转处置和受立案工作,落实警情每日通报、整改制度,确保警情“日结日清”规范处置,2021年1月至3月,分局警情规范处置率均达100%。二是建立调度机制。分局建立全区公安机关警情每日视频调度制度,由带班局领导组织指挥情报中心、法制等相关警种参与调度通报。指挥情报中心、法制部门结合职能分别对各单位接处警工作、受立案、现场执法音视频规范情况等进行巡查、核查,通过调度会进行通报,局领导点评强调、督促整改,全面规范警情处置、如实受立案工作。三是合力提升。分局制定出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流程。同时,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合力,指定由指挥情报中心、法制大队对各单位警情处置、如实受立案情况等执法问题进行预警。法制部门严格落实执法监督与服务职能,通过即时电话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表态、定点指导、定人帮扶、定期上门送法培训、下发执法提示函、建议书等形式,提醒督促责任民警、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核查整改反馈情况。各执法办案单位领导根据问题清单,及时督促责任民警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做好监督提醒,预防和减少同类执法问题的发生。

25.关于结案程序、文书制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问题整改。针对1起赌博案、1起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相关法律文书问题,分局法制大队已组织订正,录入执法办案系统。办案单位已完成对问题的自查剖析。二是加强执法培训。2020年11月以来,分局领导带头开展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学习活动。法制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各执法办案单位、业务警种部门结合本单位、本警种业务及执法实践,开展业务培训会、学习会,组织旁听庭审共41场546人次,进一步提升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服务。分局法制大队强化日常审核审批职能与监督责任,每季度组织召开法制员例会,总结分析执法突出问题。要求派驻法制员每月定期到驻点单位开展帮扶指导,共同查找执法短板,堵塞执法漏洞。结合日常法律文书审核审批、个案考评、指导帮扶等工作,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全面监督,重点审核、考评、巡查法律文书规范制作、法律程序合规性等问题,并将个案考评成绩计入民警个人执法质量累计积分,充分运用考评的杠杆,激发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促进执法习惯的养成。

26.关于取保候审解除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动态管理。分局法制大队建立执法重点环节台账,加强日常巡查,对案件实行每月更新预警,法制员季度核查监督,杜绝发生强制措施超期的执法问题。各执法办案单位相应建立健全打击处理人员目录,单位负责人利用单位交接班会议等形式滚动管理,督促、提醒办案民警有关措施期限,杜绝强制措施超期现象。二是提升业务能力。为全面规范执法,分局出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适用。通过每季度组织召开法制员例会、日常执法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执法单位法制员建设,并结合实施法制大队民警与各执法单位师徒结对、优劣互助等“传帮带”方式,加强日常业务指导,督促强制措施依法依规适用。

27.关于罚款追缴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问题整改。目前,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处罚均已追缴到位。二是强化动态管理。治安、禁毒、出入境等业务警种牵头负责,定期汇总行政处罚未执行情况目录清单(含行政拘留、罚款),每月更新挂网进行动态预警,督促责任单位依法履职,确保执行到位;各执法办案单位相应建立行政处罚未执行台账,利用单位交接班会议等多种形式督促、提醒办案民警,对罚款、追缴等未缴纳的目录清单及时报送法制大队,统一移送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升行政处罚执行率。三是强化常态长效。分局制定印发《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罚款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文件,全面规范非诉案件移送强制执行工作。法制大队结合日常个案执法质量考评,重点加强非诉案件强制执行问题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即时督促整改,并统一协调对接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消除执法隐患。

28.关于受案结案程序、文书制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问题整改。被发现存在问题的2起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已订正。二是压实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分局出台的《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调整确认各单位分管法制领导、法制员的通知》,进一步改革完善派驻法制员、基层法制员审核、审批机制,压实执法办案单位审核、审批以及日常监督责任,将法制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三是强化服务提升。进一步强化法制大队的审核、监督、服务的意识。法制大队每季度组织召开法制员例会,总结分析执法突出问题,培训提升办案民警的业务水平,派驻法制员结合日常考评、执法巡查等形式,加大对法律文书制作规范问题审核、考评力度,并将考评成绩计入民警执法质量累计积分,促进民警规范执法习惯养成,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29.关于窗口办事效率低的问题

1)针对车驾管所窗口服务不贴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设置窗口导办台。已于2021年1月起在车驾管窗口设置导办台,引导分流来访群众,减少群众来窗口办事等候时间。二是加强网上办事宣传。依托窗口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引导群众使用窗口自助机和“交管12123”手机APP,通过手机实现网上办理。通过“涵江交警微发布”广泛宣传网上办事流程,努力促进群众“在家”办理违法处理、期满换领驾驶证、机动车号牌选号、申领检验标志、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及网上审验教育学习、满分教育学习等业务,推进“网上办”,提高窗口业务办理效率。三是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在窗口及时更新车驾管窗口各项办事指南,向来访咨询业务的群众分发“一次性告知单”,全力争取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趟”。

2)针对治安大队办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治安部门已严格依照福建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受理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现场勘察,实行许可决定后2个月内对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加强办事民警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大力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依托窗口向前来咨询业务的群众分发“一次性告知单”,力争做到让群众“最多跑一趟”。

30.关于部分窗口授权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交警未将相关事项授权窗口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已将涉及交警大队办理的道路挖掘许可、危化品车辆通行核发事项,授权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业务窗口受理,审批业务全部通过省网办事大厅全程网办。群众可直接通过省网办事大厅在网上申请办理或在综合窗口现场申请办理。截至目前,已通过全程网办办理挖掘道路审批件8件。

2)针对海防未将相关事项授权窗口办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已将《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办理权限授权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窗口办理。

3)针对治安大队公章刻制许可事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分局主动向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处汇报协调,得到上级部门支持,同意在涵江窗口授权办理,设置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窗口收件,窗口送达审批。2021年1月13日,此业务已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授权开办。

31.关于“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办证窗口目前共设有3个窗口,分别由分局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科等三个业务部门抽派人员办理对口业务。该3个窗口目前还未能实现一窗受理。其主要原因系该3个警种业务办理权限均受上级相关规定的制约。出入境管理科方面,上级相关文件明确规定非本警种民警不得开通授权办理出入境证件;本警种部门民警需通过专业考试后上报省厅开通;出入境管理系统对计算机及周边设备配置要求较高,无法支持多系统在同一电脑上操作完成。户政业务方面,户政部门使用的应用门户仅授权治安、户政及各派出所使用,其它警种部门需开通权限的需向上级部门协调授权。交警业务方面,经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后告知,按照民警PKI管理规定,其业务办理系统仅限于本警种部门民警具有权限。综上因素,总体上存在窗口一位民警无法同时兼备其他业务办理权限,且存在各窗口业务部门受理业务使用的系统不同的问题,目前其他地方也未能将户籍、出入境、交通业务整合办理。下一步,分局将积极主动与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联系,待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及时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32.关于收入上缴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检查整改。经检查,反馈的4笔款项(其中车辆报废拍卖款2笔、罚没款1笔、国有资产有偿使用1笔)已分别于2018年11月、12月、2020年10月上缴国库。二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此后,分局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要求,对需上缴国库的拍卖款、罚没款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等收入及时上缴国库。2021年1月之后,分局收到的4笔相关款项均于当月上缴国库。三是加强业务学习。2021年3月5日上午,分局警务保障部门专门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

33.关于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检查整改。经检查,分局账户存在的2笔差额共9万余元,均为账户利息,属于非税收入,应实行收缴分离。分局已于2021年3月将该2笔款项上缴国库。二是严格落实财经制度。3月5日上午,分局警务保障室专门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业务制度规定,着力促进全体财务人员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34.关于取保金、个人借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取保候审保证金清理。对于历史遗留原因造成的2010年以前暂无法清理的取保候审保证金,经由分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先将该款项暂上缴财政,将根据日后核查明确归属后,依法依规精准退还。二是开展个人借款清理。对分局存在因公出差的个人借款问题,于2021年3月3日逐位督促按规定尽快办理报销核销手续,目前均已办结平账。三是重申制度长效管理。2021年3月8日,分局专门利用每周开展政治学习机会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市局、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规范取保候审工作细则》等财务制度规范文件,进一步提升民警规范意识、制度意识、责任意识,确保财务管理及取保金管理合法规范。四是强化动态管控。分局制定出台《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取保候审保证金规范管理和处置。法制部门建立执法重点环节台账,加强日常考评、巡查,结合每月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动态更新挂网预警、派驻法制员季度监督核查办案单位继续侦查工作开展情况等方法,做好保证金到期前的重点管控、预警提醒等工作,监督巡查相关保证金交纳、退还凭证等材料录入执法办案系统的情况,确保保证金及时缴交、退还;警保部门每月定期汇总未退还保证金存量目录,通报责任单位,共同督促责任单位依法依规缴交、退还保证金,服务保障一线民警规范执法。各执法单位相应建立健全保证金目录,结合日常单位交班会等形式流动管理,督促、提醒责任民警规范执法,消除隐患。

3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补提折旧入账工作。结合全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年1月1日之前补提折旧工作推进实际,2019年1月1日后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分局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部补提折旧,并经与市局业务部门确认,分局2019年1月1日之前的固定资产折旧于2020年12月全部补提入账。二是推进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分局于2019年开始着手对历年遗留的固定资产清查报废,2020年初清理出386件待报废固定资产,并已依照规定向市局提交请示材料。2021年3月,分局已依照市局批复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明确落实责任。针对涵西派出所、国欢派出所存在4辆巡逻摩托车长期闲置未使用的问题,在分局统一安排下,由该两个派出所建立了警用摩托车使用管理负责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确保巡逻摩托车投入用于维护社会治安巡逻。四是强化业务学习。2021年3月8日,分局组织各单位学习《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抓好贯彻落实。五是建立长效机制。2021年3月18日,分局召开党委会研究通过《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规定专门重申强化固定资产监督管理。下一步,分局将认真组织学习,依法依规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

36.关于工程后期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整改。2021年1月28日,由分局领导召集警务保障室、指挥情报中心、网安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红绿灯、视频监控等维护问题,并确定整改措施。下一步将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标购买服务、成立专业队伍定期进行巡查、维护等措施,完善工程后期管理,对发现的探头故障,第一时间通知维护单位进行修复,确保探头及时在线。二是定期巡查。分局定期安排专人对涵江区各红绿灯路口、高空摄像机、内部探头进行巡查,针对不在线探头进行故障分析,每月汇总设备故障清单及时上报修复,确保探头在线率维持在90%以上。

1)针对红绿灯路口526路探头无人维护,在线率仅63.6%的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21年4月1日,共修复108路探头,在线探头数为501路,在线率为95.2%。

2)针对塘北街与公园西路交叉路口等9个路口共107路探头零在线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涵江区41处红绿灯路口已恢复40处在线,其中1路因故待修复上线。

3)针对高空摄像机31路仅在线1路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高空摄像机31路已恢复29路在线,其中2路高空摄像机因分局大楼修缮暂拆,待修缮工程全部完工后重新布线恢复正常使用。

4)针对交警事故中队内部13路探头仅在线2路的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事故中队内部13路探头已全部修复在线。

37.关于工程项目材料归档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的工程项目材料已于2021年2月24日完成归档,并按照规定上报区城建部门验收通过出具专项验收报告。二是萩芦派出所技术用房前期审批所形成的材料,已经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形成目录,并装订成册,放在萩芦派出所档案室统一保管。鉴于该业务技术用房未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统一归档。三是梧塘派出所的业务技术用房工程项目材料已经整理完成,并聘请专业人员归档成册。鉴于该业务技术用房未竣工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按照规定统一归档。

38.关于车辆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排查原因。经排查,该问题系因相关通讯公司服务期间定位系统稳定性问题,系统升级后,车辆终端软件版本未及时更新,造成数据无法及时传输到平台,出现部分车辆没有轨迹数据的问题,且对该问题未及时发现,造成部分车辆系统自9月下旬无法查询车辆轨迹、无法查询实时路径的情况。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分局于2020年11月9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对全局所有公车定位系统每日巡查制度,发现异常,立即修复;2021年2月22日,分局召开公务用车巡察问题整改推进会,与系统服务方共同商讨系统管理办法措施。2021年3月1日,分局组织开展公务用车定位系统巡查工作会议,加强各单位调度员与系统服务公司技术人员沟通联系,确保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1年2月25日,分局召开执法执勤车辆调度系统使用暨公务车管理培训会,以会代训,进一步提升各单位调度员业务本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意识,增强各责任单位调度员的责任意识。此外,分局专门在周一政治学习例会上安排,组织全局民警学习《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试行)》《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驾驶员管理规范(试行)》,重申公车使用有关制度。

39.关于考勤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考勤制度。分局在原有考勤制度基础上,制定更加细致、符合实际的考勤管理办法,取消手签考勤方式,将原来存在考勤管理不善的个别单位重新纳入网络考勤打卡,确保分局机关人员全部纳入考勤。目前,各单位所有人员均已按照层级管理方式,全部纳入钉钉系统考勤;考勤原始记录由专门的管理员每月在钉钉官方后台导出保存,确保记录不丢失。二是加强考勤管理。分局专门下发考勤通知,明确考勤要求,对排班管理、考勤时限、异常申诉、结果应用等内容进行进一步的明确,严肃考勤工作纪律,并对考勤中出现迟到、早退等情况,落实结果应用,扣发加班补贴。建立每日一通报、每两周一点评工作制度。2020年12月以来,分局共下发考勤通报105期,并由局领导在全局性会议上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考勤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40.关于各种浪费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重申制度。分局组织全局人员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2021年2月20日,在公安网内网上向全体民警干部职工发出《倡议书》。2月22日晚,分局利用周一政治学习机会,要求全局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厉行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通知》,自觉增强节约意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是加强食堂管理。加强后厨从业队伍管理,强化技能培训,优化菜品搭配,合理有效用好食品材料,最大限度减少食材损耗。加强食堂宣传文化建设,在机关食堂墙上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标语,引导就餐人员厉行节约,适量打餐,制止餐桌浪费。三是强化网上监管。由信通、网安部门针对全局的公安网电脑节能情况进行后台监控,发现上下班电脑未关机的,予以通报处理。2021年以来,共编发通报7期。四是加强内部巡查。不定时组织开展突击检查,对发现餐桌浪费、上下班电脑未关机的问题,在全局范围内通报,对屡教不改的人员予以问责。五是落实专人负责。分局确定由刑侦大队专人负责管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每日定期检查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电器使用情况,及时关闭电源,提倡节能减排。

41.关于分局违法车辆停车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停车场管理,落实“日巡、周查、月总结”的工作制度,由当班值班人员、民警、责任领导定期加强对停车场的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问题隐患,并定期分析总结工作短板,堵塞工作漏洞。二是进一步明确停车场管理员、民警和责任领导的管理职责,要求抓好落实。三是由交警大队负责对停车场内部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定期督导,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整改。四是加强停车场管理,严格落实停车场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清理报废,及时清理库存,确保停车场管理规范。五是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6月分局下发《关于传发<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全区公安机关涉案财物工作开展专项清理处置。

1)针对部分车辆超期停放未及时报废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立即组织交警大队牵头各执法办案单位对违法车辆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全面排查,对摸排发现超期未清理的车辆下发各办案单位核对,对符合报废条件的车辆,进行收集汇总,按程序上报集中统一报废。截止2021年4月30日,分局共组织开展三批次车辆报废工作,三批次共计1465辆均已报废,第四批次679辆正在上报报废,目前正在按新流程推进。

2)针对消防沙池安全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7日,分局责令交警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对消防沙池周边杂物进行清理,并划分三条通道,确保各通道畅通。

3)针对灭火器露天摆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使用消防箱装纳,过期灭火器已重新更换。目前,场内已设置45个消防箱,15个消防桶,重新充装灭火器11个。

42.关于内部安全管理、公示不严谨的问题

1)针对国欢派出所存在人员攀爬伸缩门及所内宣传栏未更新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0月20日,国欢派出所在所早交班会上,专门对不文明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组织全所人员重申内部管理规定,杜绝发生类似的问题。相关的宣传栏内容已更新到位。

2)针对涵西派出所外围墙大门值班室无人值守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2日,涵西派出所召开派出所工作会议,重申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确定由所带班领导定期对内部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发生类似问题。

43.关于车驾管所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核实整改。经核实,巡察组对该检测站检查时,恰逢各机动车检测站系统升级,原有的服务器储存硬盘不能满足保存2年的容量,各检测站正在按要求对检验系统增加新的储存硬盘,新旧硬盘更换存在空档期,导致被抽查的车牌(视频信息在旧的储存硬盘)不符。目前各检测站储存硬盘整合基本到位。二是定期开展抽查。2021年1月至3月,分局交警大队采取网上视频抽查和现场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多次组织开展抽查,现场实地查看在检车辆检测流程,认真比对抽查登记的检验车辆与视频信息,查阅车辆原始检验记录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对工作中出现对检测站有降低检验标准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抄告市场监督管理局严肃处理。三是更新相关制度。2021年1月,机动车检验监管中心已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中心管理制度》《检验监管中心工作纪律》《检验监管中心工作职责》上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44.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上党委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0月,分局印发《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党委议事规则》,并于2021年3月对其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议事原则、议事范围、议事程序,规范议事流程。二是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分局党委对全局性重要工作、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均列入党委会议进行集体研究。

45.关于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会议查摆。2021年2月8日,分局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对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够和以意见建议替代批评”的问题专门剖析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求班子成员整改落实。二是做好会前准备。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市局党委《关于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对照五个方面内容和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做好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谈心谈话、征求意见等会前准备,分别组织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各1场次,党委成员两两之间开展谈心谈话100场次,组织听取意见建议1场次,并形成会前材料,为开好民主生活奠定基础。三是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分局党委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带头从严要求,认真查摆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虚心接受其他同志的批评,负责任地带头批评其他同志,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树立标杆。党委书记还专门召集党委成员,面对面提出,并征求其他党委成员的批评意见,做实会前沟通工作。四是严明纪律要求。分局要求各党委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要结合各自岗位和分管工作实际,坚持从诚恳、团结帮助同志的目标出发,有一说一,点穴位、讲问题,不拐弯、不铺垫,杜绝出现以意见建议替代批评的情况,真正使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出汗、红脸的效果。同时,落实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成员、书记”两级审核,对辣味不足的予以退回重谈。2021年2月6日至7日,分局党委书记召集党委委员,在会前再次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意见,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反复斟酌,确保既点中要害,又达到帮助提升作用。8日,在民主生活会上,到会指导的市局党委领导在指导讲话中,肯定分局党委班子成员之间敢于亮剑,相互批评不回避、有辣味、很实际。

46.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交警大队党支部存在的问题,该支部在自查基础上,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分局党委指派局领导约谈该支部书记,要求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上作出对照检讨说明。3月9日下午,大队党支部专门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培训。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要求, 2021年1月14日,分局下发《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和签到,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的严肃性、纪律性和规范性。

47.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局专门组织刑侦大队、政工科、法制大队党支部支委成员,对照上述问题进行自查,剖析问题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约谈上述相关党支部书记,要求在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上作出对照检讨说明,并专门组织单位全体党员学习“三会一课”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有关记录,确保组织生活的严谨和规范。二是分局党委举一反三,责令政工部门牵头,专门组织全体民警及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三会一课”相关制度,明确“三会一课”规范要求,确保组织生活的严肃性,确保记录认真、详实。三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规范要求,要求各支部认真做好情况记录,确保每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记录都认真、详实,并做好记录本的收集和归档。

48.关于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3月22日,分局专门将涵江区委有关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要求下发各单位,要求各支部组织学习传达,促进各基层党支部认真贯彻执行。分局党委还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策划5个现场参观学习点,采用组织集体学习、研讨交流、实践教学、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涵。各基层党支部分别组织开展了“两节”走访慰问送温暖、倡导文明新风、反诈宣传走访、学雷锋志愿活动、支部书记专题党史辅导、党建主题研讨交流等多项自选活动,不断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截至4月1日,分局统一规划并下发3期主题党日活动方案。

49.关于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整改。分局党委指定政工部门督导交警大队党支部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查找问题原因,开展立行立改。要求交警大队党支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规范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要求,2021年1月14日,分局下发《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委员会关于认真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局属各支部认真学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支部会议记录和签到,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的严肃性、纪律性和规范性。三是严格抓好落实。交警大队党支部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会前准备和会议记录等各项工作,强化规范党小组会议记录,定期开展工作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50.关于日常跟踪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政工科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2020年12月,分局政工科经认真查证核实,对存在学历信息录入错误的1名民警信息进行更正。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分局分别安排时间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学习掌握“党员e”操作流程,规范日常管理行为。目前局属各支部对本支部新增、调动、退休人员信息的校准、更新都比较及时。

51.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分局组织对局属15个单位党支部2020年党费收缴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已于2020年年底,分局对所有新发展党员和党费交纳标准不规范的党员,按规范标准重新计算补交,目前已全部补交到位。二是加强跟踪督促。2020年11月和2021年2月,分局分别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在收缴党费时,要掌握好“四舍五入”使用,确保本支部党员党费足额交纳,避免不规范问题的再出现。政工部门对各支部新发展党员从确定为预备党员当日起,提醒所在支部及时纳入党费交纳人员名单。三是加强党费收缴的管理。在不断完善党费收缴台账和党费登记信息的基础上,向各党支部统一明确每位党员应缴数额,并按照规定按月及时收缴党费。

52.关于党建工作总结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引以为戒。针对2017年、2019年局党建工作总结等方面存在不规范问题,政工部门立即全面开展材料核查更正,并在全局范围会议上通报情况,督促各单位引以为戒。二是加强审核勘误。重申要求各单位上报总结类材料时务必由撰写人、内勤、单位领导多人多级审核,确保材料严谨规范,避免出现不严谨的错误。三是强化审核查纠。结合党建工作日常性开展环节,组织专人对党建工作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专门审核查纠,即时督促问题整改,切实推动党建工作全面规范严谨。

53.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2021年2月22日,分局组织各单位重温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同志要熟练掌握党建相关工作要求。二是规范党支部业务工作报批程序。2020年以来,分局政工科在组织对分局机关原有党支部调整及政工科、交警大队和巡特警反恐大队党支部换届选举、海防大队和森林警察大队党支部成立、网安大队党支部书记改选等各项党建工作中,都能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及时提交党委研究,并规范批复。

54.关于抓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时向市局业务部门汇报沟通,针对基层所队政工领导缺位较多的问题,争取把派出所教导员配备纳入工作计划,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力量。2020年12月21日,市局党委调整配备了三江口、涵东、梧塘等三个派出所教导员,于12月24日到任。2021年2月,配备萩芦派出所教导员。目前,全局12个行政派出所共配备教导员(含代理教导员)6名,配备率从8.3%提升到50%。下一步分局将继续向市局政治部汇报,建议增强分局派出所教导员力量。

55.关于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全体民警的纪律意识。2021年以来,先后组织收看廉政教育系列参考片《打伞破网》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视频讲座,共1700余民警接受教育,受到警示。二是做好“后半篇文章”。强化查办违纪违法的警示震慑作用,做好反腐倡廉“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近年来查办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例剖析,用民警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2021年3月23日下午,分局召开全区公安机关队伍教育整顿警示教育大会,分局在会上通报了分局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分析查摆了原因,并针对性提出对策,用民警身边案例来教育全局民警,使民警内心深处受到警示,形成震慑。三是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近年来分局队伍中暴露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开展总结分析,查找队伍管理制度的漏洞,不断健全完善队伍管理规章制度。2021年以来,我局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完善修订规章制度30项。四是强化“一案双查”。对近年来队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多发的单位,强化“一案双查”,既追究责任民警的责任,又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督促各单位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今年以来,对两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基层党支部书记予以问责。

56.关于边防转改、森林公安转隶工作主动思考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边防转改工作相关问题的主动汇报协调解决工作。公安边防转改工作按照市编办《关于莆田市公安局海防机构设置的批复》要求,于2019年12月底启动,在此期间,转改后海防的职责、机构和职数,按照要求有序组织开展系列工作。2020年10月以来,边防转改工作中涉及工作职能保障问题,分局政工科均逐项及时主动汇报协调解决,至2021年4月,所有问题均已理顺到位。二是加强主动理顺森林公安党组织关系。2020年12月9日森林警察大队党支部成立,组织关系隶属分局党委;梧塘森林派出所民警党组织关系统一转接至梧塘派出所党支部;2020年12月23日,白沙镇党委批复成立中共莆田市公安局白沙森林派出所支部委员会,派出所人员党组织关系已完成接转。三是加强与林业执法大队工作衔接。2021年1月28日,森林警察大队与林业执法大队召开联席会议,在有关规定信息互通、案件交接、工作合力等方面,得到顺利衔接理顺。

57.关于基层所执法满意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全区12个派出所认真查找原因,主动向辖地党委政府汇报测评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协同党委政府,形成工作合力,从加大宣传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打击整治等方面着手提高群众满意率。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在全区各派出所开展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及“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开展全警进村入户深入走访,宣传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服务便民等方面的举措。2020年下半年,分局共投入警力650人次,走访户数7440户;收集公共安全、矛盾纠纷、案件办理、便民服务等意见建议271条;解决群众诉求15件(次),化解矛盾纠纷28起(次),落实惠民实事13件(次)。分局新媒体平台共发布推文、短视频信息310余条,总阅读量60余万。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建立警情每日调度通报制度,由分局指挥中心组织分局有关业务警种部门和各接处警单位每日召开视频调度会议,对警情处置、受立案时限预警、受立案规范情况等执法问题进行通报。在该机制的推动下,提升规范执法服务保障能力,法制部门通过季度法制员例会,分析执法问题,定期上门开展执法培训,不断加强执法单位法制员建设和执法民警业务能力,重点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案件的审核把关、监督整改力度,切实保障民警规范执法执勤;三是强化打击整治。推动全警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警情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入推进社会治安打击整治,不断净化辖区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

58.关于辅协警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职责。针对个别单位在辅协警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分局专门安排各单位重温学习《莆田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督促各单位领导进一步了解掌握辅协警的岗位职责、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及奖惩等相关规定,并按细则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强化培训。2021年5月,分局对新招录及原有的警务辅助人员100多人分成3批6期进行轮训,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围绕警务技能、警情处置、保密教育、警示教育等内容组织开展全员轮训。同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督促指导聘用单位对辅协警按照具体工作内容开展岗前培训,提升辅协警的能力素质。三是规范招录。2021年起,分局聘用辅警均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招聘,通过网络报名、笔试、体能测试、政审、面试和体检等规范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核实,分局2019年招收的2名初中学历协警(其中1名已离职)为驾驶员岗位,主要负责驾驶单位公务车辆,系特殊岗位,年龄、学历符合放宽条件。四是严格管理。因协警人员流动性大,其党员组织关系按照本人自愿原则转入相关党支部进行管理。目前有个别协警自愿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单位。

59.关于干部抽调手续不完备、频次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至目前,全局有10名民警被上级公安机关抽调或借调,均有相关通知或调函文件。2021年4月12日,原借调市局巡特警工作的13名新招录民警有4名已返回分局工作,其他9名市局正式安排其他分局工作。二是分局内严格控制人员抽借调频次。2021年以来,分局内因办理专案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需要,抽调2批次人员帮助工作,从严把控人员抽调问题。2021年3月2日,分局党委对分局内借调人员进行摸底并理顺人事关系。

60.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党委正在启动逐步推进干部岗位交流工作,目前有1名干部(任职超过20年)办理退休,有2名任职超过12年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2021年以来,分局党委对3名任职时间较长的股级干部予交流任职,并根据岗位需要,交流9名股级干部。下一步分局党委将结合工作需要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任职调整交流。

61.关于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党委对分局班子成员正在逐步科学合理调配,2021年3月,分局党委选拔任用5名平均年龄为30岁的副股级干部充实分局中层领导干部队伍。二是为解决交警大队民警年龄偏高问题,自2020年9月以来,分局党委先后调整7名民警和交警大队民警替换交流。交警体制改革后,交警支队每年仍将安排部分民警与分局民警进行轮岗交流。

62.关于执行干部回避原则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2月25日,分局党委组织党委班子成员重温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干部回避相关规定。2020年11月19日,经分局党委会研究,对局领导挂钩单位进行调整规范,落实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63.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二是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本部门简报及文字采编问题,停止编发《涵江公安指挥情报中心简报》,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文风和会风,坚决制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风气,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干部交流轮岗的问题

整改情况:分局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部交流轮岗,开展深入队伍调研分析,按照优势互补、梯次结构和连续稳定的班子组合原则和干部成长规律,深度研究干部队伍资源,摸清干部队伍年龄资历、思想状况、能力素质、职级分布等情况,统筹考虑综合岗位和专业岗位、基层岗位和机关岗位的交流轮岗,向市局党委、市局政治部提出交流岗位人员需求和建议,力争年底前全部交流轮岗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563699,通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四元街266号涵江公安分局,电子邮箱:hangpinghj2021@126.com

 

 

中共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委员会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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