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2月下旬开始,区委巡察一组、区委巡察二组和区委巡察三组分别对新县镇(含所辖14个村)、白沙镇(含所辖12个村社区)、 商城管委会(含所辖1个社区)、赤港开发区、区农业农村局(含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机关党工委等6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日前,3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区委巡察一组 |
区委巡察二组 |
区委巡察三组 |
被巡察单位 |
新县镇(含所辖14个村)、商城管委会(含所辖1个社区) |
白沙镇(含所辖12个村社区)、赤港开发区 |
区农业农村局(含区乡村振兴局、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机关党工委 |
巡察时间 |
60天左右 |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黄丽萍 副组长:郭仁弟 |
组 长:林志贤 副组长:张超琴 |
组 长:陈泽阳 副组长:吴玉琴 |
专门值班电话 |
3319662(8:00—20:00) |
3319326(8:00—20:00) |
3319051(8:00—20:00) |
通信地址 |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01信箱 |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02信箱 |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03信箱 |
信访信箱地址 |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巡察办大门口(涵江区建平路18号) |
||
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