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1-11】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3月1日至4月28日,区委巡察一组对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7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局党委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深入剖析、查找问题症结,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压实责任、逐项落实整改,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的态度和“不贰过”的决心,高标准、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

2023年7月5日,区委巡察一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全局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的要求上来,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全面剖析,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局党委书记于2023年7月7日、7月10日、7月12日共3次召集并听取相关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意见或建议,集体研究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向,制定《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涵应急党委〔2023〕13号),明确了责任分工,细化了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督促责任人知责明责、立行立改、常抓常改。局党委书记坚决负总责、主责,亲自牵头整改,主要负责17个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亲自督办督促,整改期间,先后6次在局长碰头会上或专门召集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听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研究整改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对账销号,协同班子成员有序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2023年8月8日,局党委紧紧围绕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组织召开局党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进行了对照检查,各班子成员对标对表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职责分工,领取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作了个人对照检查发言。

(三)推动建章立制,强化成果运用

坚持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补齐短板、扎紧笼子,通过完善各方面规章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巡察整改以来,区应急局修订完善《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涵江区应急局借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2项制度,梳理并长期强化执行的机制制度17项,如第一议题制度、隐患排查整治、隐患整改闭环、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等,切实巩固了整改成果,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不够全面系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自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7场,均严格按照制度开展。二是加强中心组学习,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局党委调整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巡察整改以来,局党委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3次,学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文件等内容5次,如2023年9月26日,组织学习国家防办《关于加强基层防范应对极端暴雨工作的指导意见》。三是已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列入下半年学习内容,截止目前,共组织党员集中学习10次,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2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勇及局分管领导结合自身工作讲授党课3次。

2)关于与时俱进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对存在心得体会内容陈旧等问题的3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要求其自查自改。二是党员大会上督促全体党员加大学习深度,在工作中领会学习的真谛,结合工作实际发表自己的心得和感想,达到以学促干、以学提效、学以致用。2023年9月21日,组织召开全局第二批主题教育动员大会,会上对政治理论学习工作作了新的部署。三是加强对材料收集审核把关。规范局机关党建办职责,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党建日常工作,进一步督促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责任感,在收集材料时认真审阅材料,严把质量关,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2.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要求有所欠缺方面:

3)关于区安办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区安办作用发挥。当前,省、市并未出台正式文件明确农家乐、乡村民宿等新业态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区安办根据“业务相近”原则,对新行业、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按照监管职能相同或相近以及具有专业人员与技术仪器设备的要求,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监管不出空档和死角、盲区;针对非景区景点安全监管,我区出台《涵江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非景区景点安全监管具体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二是加强区安办议事协调职能。成立三支安全生产督导组,对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督导指导,并依托“交办、催办、督办”三单工作机制,强化安办议事协调作用发挥。在新建福厦铁路(涵江段)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方面,多次组织现场会、推进会、约谈会等,建立专题工作群,加强安办、乡镇与铁路部门双向沟通,每日通报整治进展,通过每半月一小结一推进机制,提高整治质量,加快整治进度。截止2023年9月10日,第一批28项建(构)筑物类问题已全部整治销号完毕;第二批问题库安全隐患问题1498处,已全部整治销号完毕,销号率均为100%。三是着力破解隐患问题查不出、不会查的问题。2023年5月以来,为着力破解问题隐患查不出、不会查的问题,全区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共抽查检查企业1827家,排查隐患2871条(其中一般隐患2798条,重大隐患73条),已整改2681条(其中一般隐患2612条,重大隐患69条),整改率93.4%,平均每家次发现隐患1.5条。对违法违规企业予以行政处罚290次、处罚金额153.9万元,“一案双罚”1次,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54家,公布典型执法案例6家,责令停产整顿15家,案件线索移交8个,移送司法机关4人。根据省安办发布的全省安全风险指数排名,我区在全省县区排名中,从7月份36位,8月份提升为34位、9月份提升为27位,安全生产形势稳中向好。

4)关于“‘全市一张图’平台事件跟踪处理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局务会部署落实“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相关工作,要求下沉人员每月填写工作日志、事件采集。二是加强与下沉单位沟通联系,提高“安全隐患”模块接收事件办结率。“安全隐患”模块“下沉力量巡查”中存在11件长时间待接收事件、21件长时间办理中事件已全部办结。2023年7月至11月,我局下沉干部共录入工作日志155条,事件采集41件,已全部办结。

3.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职责不扎实方面:

5)关于安全隐患查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隐患排查机制。督促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和重大隐患判定、整改、验收的专题培训,并聘请行业资深专家等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建立事故隐患台账清单,交由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全区先后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31场,共569人次参训,全面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门指导服务、精准执法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约谈问责机制。2023年10月12日,组织召开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集体约谈推进会,通报了2023年7月10日进入精准执法阶段以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集体约谈了19个部门单位分管领导与经办人员,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针对莆田市恒通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已督促住建部门(燃气办)约谈企业负责人,并举一反三,对存在类似情形企业、单位,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对其约谈问责。针对个别企业自查自改质量不高、类型单一、部分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企业每月报送隐患进行收集、汇总、把关,对重复出现的隐患问题进行专项跟踪,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对相关企业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提高隐患自查自改质量。2023年5月29日,区安办组织举办全区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共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160人参加培训,通过播放专题片、开展测试等多种方式,增强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的能力与质量。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组织进企业一线宣讲93次,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曝光、约谈54家。

6)关于督促整治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加油站等危化企业负责人参加区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增强企业排查隐患、整改隐患的能力与质量二是相关加油站企业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相关加油站2022年6月和9月排查问题2#操作井微渗漏进行现场复查。三是认真落实隐患整改闭环机制,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整改抽查复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企业每月报送隐患的收集、把关、汇总、研判力度,防止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出现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等情况。

7)关于监督力度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严格落实“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要求2023年度计划检查企业168家,其中重点企业102家,占比60.7%。二是强化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保质保量完成年度执法检查任务,提高执法次数、执法检查覆盖率等指标。2023年执法计划安排检查168家,截止目前已执法检查141家,已完成年度计划83.92%,2023年1-10月,执法次数184家次,同比上升10.17%,行政处罚10家,处罚金额4.67万元。

4.推进应急管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仍有差距方面:

8)关于应急队伍专业化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应急人员专业配比。2023年省考招录2名法学专业人员,春季事业单位招录2名专业人员(化工专业、安全工程专业),秋季事业单位招录1名专业人员(大气科学、水利、交通运输专业),进一步充实应急管理队伍,优化专业结构配置。推动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针对局机关3人未持有执法证”的问题(2022年5月行政执法证考试时三人未通过,故暂时未取得执法证),已通知局机关未持证的2名干部(另外1人,将于2023年11月份退休)待省司法厅下发考试通知后及时报名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针对乡镇应急类执法证件不足问题,由于乡镇的应急类执法已按乡镇行政执法改革,归口乡镇综合执法队职能,其持证管理不再由我局负责,我局已主动协调区司法局督促解决该问题。区司法局已于2023年9月13日下发通知,督促乡镇(街道、管委会)选派干部参加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2023年10月12日,组织开展了森林消防队伍联合民兵应急队进行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及实操演练活动,商请泉州森林消防大队莆田驻防分队指战员对队列训练、着装及火情研判、正确使用相关器材和扑救安全常识进行现场指导;组织区森林消防队伍及民兵应急队携装行进3.6公里到达演练地点,运用风力灭火机、二号扑火工具进行扑火演练。通过灭火实战演练,提高队员体技能素质,有效提升森林消防队伍整体水平。

9)关于应急预案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管理。针对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不全面”问题,2023年6月16日在华佳彩公司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8月8日在吉祥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开展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针对部分预案与实际不符,缺乏可操作性”问题,已按整改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修订了《莆田市涵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

10)关于“应急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截至2023年6月30日,全区12个镇街、199个村居的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新增区级储备冲锋舟3艘,救生橡皮艇6艘,配备防汛线人员防护“五小件”300套;储备水库海堤抢险防渗膜1万平方,新增村居卫星电话39部等三是采取通报地震预警终端建设使用情况、现场检查等措施,督促协调相关区直单位、镇街、村居、学校、医院等责任单位,落实地震预警终端建设任务,要求地震预警终端欠费离线单位及时缴费。目前,已安装191台地震预警终端,欠费97台,预警终端在线率55.3%。

11)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预防事故的根本措施来抓,根据《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流程》(闽安委办〔2023〕22号)文件要求制定《涵江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方案》;将标准化达标定级作为评奖评先评优的条件。二是持续推进创建工作。严格按照《涵江区全面提升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序时推进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截至目前,全区三级达标企业新增39家,已完成69%;小微企业安标化创建新增45家,已完成90%。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细致方面:

12关于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6月,局党委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全局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接下来将继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坚持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会议制度。2023年8月8日局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所有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中均有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9月份以来,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正按方案和计划有序开展。二是对未要求查摆意识形态工作或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不严谨的问题已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谁收集谁把关,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材料审核把关力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3关于制度执行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本的管理,已指定专人管理和记录,加强岗前培训,坚决杜绝空白页情况再次发生。二是改进提升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提前将学习方案发送给局党委成员,让成员带着问题学。2023年7月17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已结合学习内容和本局工作实际提贯彻落实意见,之后也将一直保持,切实提升学习质效。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并以正式文件印发,加强定密管理,杜绝报告抄袭现象。

14关于阵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补充规范填写审签表;进一步规范阵地管理,严格执行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签制度,同时,定期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和审签表进行自查整改,及时发现并订正错误,不断加强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日常管理监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仍需加大方面:

15关于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大局发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省、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尚未出台,为便于职责划分“上下统一”,待省、市级文件正式出台后,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相关文件。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硬措施”》精神,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以帮扶指导为主、以惩戒查处为辅,对一些首次违法且违法情节轻微能立即整改的,不予处罚;对立案查处的企业,处罚金额尽量就低,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尽最大可能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同时,对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业务指导、专家服务等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6关于根除文山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安办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可以通过电话沟通或电子政务平台发送的,尽量不制发纸质文件。并做到发文要求任务明确、目标清晰,短小精悍、内容实在,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2023年以来,区安办转发文件22份,发出工作通知等20份,各类发文量大幅减少。

2.行政执法规范性严肃性不足方面:

17关于重大执法制度公开公示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于2020年1月6日已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本局权责清单,于2023年4月14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执法人员名单。制定《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并在区政府网上公示,进一步加强事后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021年、2022年共30件行政处罚案件已全部上报莆田统一政府服务管理平台,企业可自行在“信用中国”平台上进行查询2022年未公示的9件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已于2023年8月7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2023年1-10月,已立案查处的10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已按期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18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2年10-12月现场检查结果,2023年1-9月巡查抽取、现场检查结果均已在区政府网公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规范录入公开现场检查结果。

19关于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行政执法案卷已进行查缺查漏,补充法制机构审核、审核意见。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已明确告知复议机构。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纠正部分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缺漏、错误,严格各年度执法案卷整理归档。2022年--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27件,已全部有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时当面告知复议机构。行政执法案卷由单位聘请第三方整理归档。

3.行政许可质效打折扣方面:

20关于“‘一窗办理’暗设门槛”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26日,根据《烟花爆竹许可办法》制定印发《涵江区2023年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布点规划方案》(涵应急〔2023〕40号),进一步规范全区非禁燃区域乡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的布点,严格现场安全条件审查,引导群众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落实“最多跑一次”机制,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21关于部分审批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行政审批材料审核把关工作程序,审核工作先由审批股材料把关进行初审,再经局法规股二次审查核实无误后,准予发证。

22关于审批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行政审批归档材料把关,在危化品经营许可和烟花零售点审批材料中完善安全条件说明,完整填写申请书、审查书内容。

4.财经制度执行不够规范方面:

23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财保股组织局干部对经费报销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财保股加强对经费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关,避免出现要素不全的情况。

24)关于“存在无公函接待”的问题。

情况说明:该笔费用为非公务接待,没有审批单,有专项经费报告和结算清单。下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区分公务接待与其他费用,避免其他费用开支列为公务接待。

25)关于“项目未按零星工程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值班室设备购置暨装修费共66768元,其中: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购置48603元,值班室装修18165元。《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零星工程施工及结算操作规程(暂行)的通知》(涵政办〔2010〕131号)已于2023年废止。今后,我局将依照《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部控制采购规程自行采购,切实做好零星工程采购。

26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8月7日组织物资采购相关业务人员对政府采购有关知识进行培训。二是严格执行福建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规定,其中符合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由本单位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内部控制采购规程自行采购。采购前由申请采购股室填写《涵江区应急局日常办公大额办公用品、设备采购申请表》,经局领导审批后才能开展采购活动。采购询价必须由询价小组对3家及以上商家进行咨询比价。货物送达必须由验收人员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及货物完好程度。比如整改期间采购的35箱复印纸、1台打印机、1台碎纸机、9台电脑及相关软件共计74643元,符合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采购,目前已完成网签合同,正在走支付流程。

27关于合同签订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管理,促进合同签订的规范性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局党委(党组)抓统筹领导不够到位方面:

28关于“‘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议事规则。在充分征求各股室意见的基础上,2023年8月29日召开局党委会重新研究、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对参会人员、议事范围、会议时间安排、议事形式与程序、纪律要求进行了梳理和规范,凡属“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内的事项由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二是规范议题收集。定期收集拟上会议题事项,从确定议题、会议准备等程序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加强各类会议议题、议程协调把关,科学安排党委会议议程。2022年3月之后已将地震工作中心重大财务开支纳入局党委会研究。加强会议记录管理,涉及专题学习研究内容,已指定专人(党员)收集、整理并记录。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局党委会5场次,均严格按议事规则执行。

29关于工作计划性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通过督促股室负责人加强请示汇报,早谋划早安排,坚决杜绝因任务重、时间紧而违反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涵江区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对人事、经费等重大事项坚持事前研究、民主决策,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30关于个别事项议定不够明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7月17日,集中学习《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七大关键词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并在新修订的《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对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进行文件规定,要求局党委书记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023年7月14日,局党委会已实行局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制,下一步也将严格遵照执行。二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及新修订的党委会议事规则,规范议题报批手续,即“起草——审核——报批”,并提交局党建办备案,从确定议题、会议准备等程序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三是完整记录会议内容,根据议题的报批备案材料及会议情况,完整、准确记录会议关键信息及民主决策的过程,会后会议记录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会议记录将如实反映会议全过程。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坚决杜绝空白页或撕毁页、涂改等情况再次发生。

2.组织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1关于民主生活会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民主生活会,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局党委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文章《如何开好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南来啦!》,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贯彻执行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二是加强会议记录管理,已指定专人(党员)负责记录。

32关于组织生活会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党内通报,对检视材料出现不符实际的2名党员进行谈话,责令其立行立改。二是督促全体党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并要求在以后上交的材料都要认真撰写,不得抄袭,相关材料要切合工作实际,不能泛泛面谈,应付了之。三是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四是严把评先评优程序,按照程序召开支委会议定优秀党员事宜,切实履行支委会职责。

33关于“‘三会一课’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制度,针对班子成员党课宣讲内容未结合工作实际的问题,已要求班子成员进行自查,并要求每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提交一篇党课材料,进一步提升党课质量。截止前,7位党委委员和1名领导干部都已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交了一篇党课材料。针对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不完整的问题已督促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做好相关活动记录。

3.干部队伍统筹管理及规范不够方面:

34关于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行立改。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避免“一把手”提前定调和“一言堂”的问题。二是提升认识。2023年8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规定,严谨规范分析研判与动议环节,对相关人选情况进行充分比选,确保严谨、规范,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的业务水平。三是深入剖析。对2019年以来提任、晋升职级干部事项全面自查,对少数存在摘抄较为简单、会议记录还不够规范严谨等问题,已着手整改,及时补缺补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工作。规范程序。2023年8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研究事项的原则、范围、程序等。

35关于干部队伍统筹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借调干部管理长效机制。2023年8月29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区应急局借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借调干部程序、期限、条件及有关工作要求等。二是2023年8月25日向区道安办发函协商,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干部郭某某已2023年8月28日返岗上班。后续如有干部借调,将严格按规定向区组织部门办理相关借调手续。

36关于勇于担当的魄力仍显不足”的问题

情况说明:因中标方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在合同上擅自添加部分不规范条款,我局要求该公司修改合同,由于该公司合同修改和内部审批时间过长,且该公司为福州企业,受到2022年9月疫情外地人员管控的叠加因素影响,导致合同上传网签超时。今后将加强对招投标项目的进度管控。

37关于部分干部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郭某某已于2023年3月24日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局党委已于9月8日对其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举一反三,在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公职人员纪律教育,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38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推进会,进一步学习《区应急局请销假及考勤管理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强化担当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业务学习,守好廉政底线。二是2023年6月26日、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22日召开全局会议,要求由局分管领导轮岗抽查人员考勤情况,每周不少于两次。在公示栏每月公布考勤情况,对违反考勤的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规范日常办理、工作、执法等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要求。四是对郭某(2023年2月辞职)、邱某某(2023年8月辞职)等两名干部职工作全局通报,进一步警醒全局干部职工严格落实考勤纪律。

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基调韧劲不足方面:

39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度计划已重新细化。对2020年2021年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也重新进行了梳理总结。针对2021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有6名干部心得体会雷同的情况,督促目前在岗的4名干部(另外2名已调离本单位)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并明确材料收集人加强对材料审核把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0关于廉政风险排查有缺漏”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8月,已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内容涵盖思想道德,制度机制,权力运行三个方面,共计排查9个股室(直属事业单位)38条廉政风险点,如执法大队、审批股共7人,共排查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重点环节中存在的8个风险点。已督促全局33名干部、职工结合自身职责、办事环节修订廉政风险自查表,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41关于述责述廉、廉政谈话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2021年班子述责述廉报告已补齐,2022年度2名科级干部述责述廉报告已按要求格式进行重新报告。2023年底前开展廉政谈话,要求结合谈话对象工作岗位及职责进行谈话。

4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巡察反馈问题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人加强与区应急局纪检委员日常工作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区应急局组织各类会议三次,并加强常态化、近距离监管。

5.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43)关于“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提出的2018年巡察的部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已按要求立查,并将问题反馈到个人,党课未结合实际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针对未召开支委会评定优秀党员的问题,已要求业务人员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本年度起将按规范做好党员评先评优工作。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程指引,明确我局以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全生产监管直属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双随机抽查的结果在局公告栏和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在检查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并开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23年1-9月共抽查5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52人次,检查企业69家次,发现并责令整改安全生产隐患127条,已整改120条。行政处罚情况,一般案件处罚10起,处罚金额46700元。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全局通报2名,提醒谈话3名,批评教育及以上1名。

四、下一步计划

涵江区应急局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持续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原则,持续跟踪问效,以扎实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应急管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是铸牢政治忠诚,扛起政治责任。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抓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

二是加强源头防控,建立长效机制。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党建统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查找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查找薄弱环节,健全完善整改和防范措施,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凝聚发展动力。此次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一次集体警示教育,敲响警钟、拉响警报。我局以落实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短板,切实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责任担当,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310682;通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1666涵江区商务大楼6;电子邮箱3360388@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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