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11】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9月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区商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最主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成立了区商务局巡察情况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长,切实承担起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局班子成员按照分管业务抓好分管业务股室的整改工作压实“一岗双责”;局机关各有关股室负责人根据股室职责和整改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2023年11月1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成员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2023年11月21日、12月2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有效有序推进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以上率下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党组书记挂钩22个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重视和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局长挂钩7个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行业监管,改进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他班子成员挂钩分管领域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抓实抓细,确保巡视问题整改一个不落。

三是明确任务目标。制定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责任领导,倒排时间节点,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措施,确保一个问题不漏过。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及在企业兼职(任职) 管理工作的通知》《涵江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责令相关人员退回相关费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不断提升商务系统运转效能和工作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深刻把握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鲜明实践性,不断加强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坚持用以指导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局党组组织4次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中央财经委等会议上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2次传达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和全国商务会议精神。下一步将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全体职工召开会议,专题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经济类学习内容,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

2.关于理论学习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质量,增强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2023年10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局党组中心组召开5次学习会议,均针对会议内容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按照有关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等,每次学习时中心组成员之间交流研讨,并由党组书记提出贯彻落实要求。区管干部积极参与轮训,按照课程安排积极参加进修学习和调研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研读记录和心得体会。

3.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起,我局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学习计划,明确进度安排,并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重视度,杜绝抄袭行为,严肃学风。在职局干部已结合工作实际补交党史学习心得体会。2023年10月19日起组织党员干部每周二、周四开展一次主题教育学习交流研讨,每位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和具体事例展开交流,2023年12月15日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党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每位党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撰写主题教育学习心得体会,由经办人员负责收集每位党员心得体会,并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没有出现抄袭、脱离实际、言辞不当等情况,接着由分管领导进行二次审核,最后由党组书记进行把关,符合要求后进行归档。

4.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意识仍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三年实施方案,明确第三产业三年总体目标,并针对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其他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服务业 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和重点方向,制定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推动我区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莆田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于2022年10月28日由市商务局发布,其中包含有涵江区的成品油零售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加油站发展规划要求,会同规划、国土等部门选址,在涵江区梧塘镇(涵江04规划点)和涵西街道(涵江05规划点)建设加油站,并于2023年2月和10月相继开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指导加油站建设相关工作,继续落实“十四五”规划。

5.关于“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思路不广问题

整改情况:拓宽思路积极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一是加强稳外资政策宣传,指导企业用好用足政策,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对利润进行再投资,引导更多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优化利用外资结构。二是密切跟踪服务外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为重点外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解决项目增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全力推进项目落地。三是充分利用9·8投洽会等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强利用外资发展后劲。

6.关于“促消费稳增长力度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促消费增长力度。一是2023年12月印发《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涵江区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涵商务〔2023〕126号),建立健全区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防范与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稳定。二是2023年举办2场活动,活动商家均已调整为全区限上家居类企业;关于汽车、家电类全闽乐购活动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涵江时讯”、“福建银联”、微信群、朋友圈及各活动企业现场门店线下宣传,细化宣传材料,增加补贴申报流程、满减活动使用方式与名额查询等内容,提高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

7.关于“实施‘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干部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实效。同时,密切跟踪落实情况,于每月底将完成情况在微信群里通报,督促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12月“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按照规定完成采集人数占下沉人数的比例达到93%。下一步将持续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工作要求落实落细。

8.关于“综合执法检查不够周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本级行政监督检查事项清单,重新梳理2023年下半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确保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和必要的监管力度。2023年11月制定2023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表,动态调整确定2023年下半年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二是严格对照行政监督检查事项,开展检查,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于2023年11月至12月开展下半年双随机检查工作,出动检查人员14人次,抽查企业7家。发现问题数量2项,均已督促整改到位。2019年以来发现的四个问题,整改情况已落实到位。三是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权责事项开展检查,针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四是督促业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检查结果公示及时有序。2023年11月至12月开展下半年双随机检查以上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已及时在涵江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互联网+监管”平台上公示。下一步,将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优化执法流程,进一步提升执法工作水平。

9.关于“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4日,修订《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涵商务〔2023〕116号),明确事故分级、组织管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不断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意识,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2023年10月起,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记录表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复查表用于日常安全生产督导和复查,明确时间、地点、责任人、隐患、整改情况及复查情况,形成闭环管理机制,提升督导实效。二是将汽车4S店等企业列入日常检查范畴,2023年12月27日同执法人员对莆田市兴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福建云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督导。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宣导、防洪抗灾演练、消防安全培训会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继续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采取约谈及报相关监管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整治,确保本辖区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10.关于“主体责任落虚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专题学习等,加大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一是局党组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传达巡察反馈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由党组书记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局党组于2023年12月底开展全年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会,分管领导通报2023年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其他班子成员汇报各自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党组书记对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提出要求。三是2023年10月,与区委宣传部对接明确不当说法的内容,并完成修改。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要求书写党建总结和意识形态情况通报,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提出问题和整改措施,并规范文字表述。

11.关于学习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大学习制度执行力度。一是严明中心组学习会议纪律,明确要求到会人员及时签到,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二是指定专人按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工作,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整洁规范、突出重点。三是详实记录中心组学习研讨会的发言情况,如实记录班子成员研讨内容和党组书记贯彻落实意见。2023年11月起每个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均有签到表,会议记录完整,记录班子成员研讨发言和党组书记贯彻落实意见。

12.关于工作开展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提升意识形态工作专业水平,加大落实力度。一是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特别是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有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自觉主动将查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方面问题作为每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责的重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班子材料各成员之间相互把关,由党组书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材料符合要求后进行归档。在职班子成员2016年至2021年综合性述职报告中已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已完善补充2019年至2021年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报告。2024年1月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查摆,并提出整改措施。二是2023年12月起,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定密,进一步加强保密防范意识,做好保密措施,规范保密工作行为。三是下一步将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报告中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不足,提出具体问题,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帮扶企业实效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龙头企业一对一挂钩机制。2023年12月29日印发《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龙头企业一对一挂钩机制的通知》(涵商务〔2023〕132号),通过挂钩机制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二是通过微信、实地走访、印发宣传册等方式深入限上限下企业进行惠企政策宣传。宣传商贸服务业、外贸企业白名单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境。2023年帮助百威、点钢、津贸销售、竞点红一等23家企业认定为莆田市2023年商贸业、服务业“白名单”企业,宏海药业、久久诚2家企业认定为莆田市2023年商贸业、服务业“白名单”重点支持企业。三是落实惠企政策。帮助5家企业及单位申报“百名网红(达人)进百企销千品”活动项目、省级八闽美食嘉年华项目、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省级老字号创新发展项目等奖励资金。

2.关于行政审批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将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设区市商务部门实施的通知》(闽商务〔2023〕64号),2023年4月13日起,市商务局不得将省商务厅的委托事项(包括拍卖许可业务)再委托给我局,市商务局已收回拍卖业务受理权限。二是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自2022年12月30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三是下一步将严谨高效落实行政审批工作,严把申请材料的质量关,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谨做好审批工作,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3.关于文件制发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办理工作,做好发文登记工作,避免发文空号现象。2023年10月2024年1月,未出现发文空号现象,并进一步严格控制发文的数量。二是安排办公室专人对制文起草的文字进行审核,确保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已将表述错误的部分更正。

4.关于“服务宗旨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起,市场中心已责令闽中站检测人员在每日蔬菜农残监测登记表上签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担当意识。二是持续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根据2023年“技能莆田”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十大计划”工作方案,培训指标20人,目前已组织20人参训。下一步将按照职业技能培训方案持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升社会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5.关于“政务信息公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文件属性已调整修改到位。今后将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切实满足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前的审核工作,明确文件是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严防发生泄密。

6.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多报销部分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涵江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杜绝再出现接待函以外的接待手续。已收回多报销、违规报销费用;针对多报销桶装水费用问题,已对经办人员曾某某进行通报批评。

7.关于采购存在随意性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17日,制定《涵江区商务局财务管理制度》,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开展采购,执行采购预算制度,无计划不得随意采购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自购的范围,需填写申请表,并开展三家询价,经主要领导审批及财务审核后开展采购2024年度目前暂无采购的计划。已将未计入管理的固定资产在2023年10月1号凭证补计入账。下一步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将新采购的固定资产入账,每年进行不少于1次的固定资产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8.关于“财务凭证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事。一是经费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公务费用开支,必须由局长签批。两笔项目资金收据已补签审批手续。二是市场中心要求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在报销保洁费用时,必须在发票背面列明雇工原因,并附保洁清单、补助标准以及各验收情况等,方可报销。已责令消杀公司补全消杀记录。下一步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工程施工协议时,严格按照协议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执行。三是工会开支进一步规范,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定,规范2024年工会开支。

9.关于“资产报废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市场中心于2023年12月22日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处置资产程序,进行资产处置前,应经过论证、评估、鉴定,并按规定权限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具体权限和办理程序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财务室依据资产处置批准文件进行财务账目的调整。

10.关于“重大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重大项目实施规范。一是按照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即按中标金额的1.5%进行收取费用,并未存在超标准收取情况。下一步实施重点项目前将继续严格按照流程有序开展招投标、签订合同等工作。二是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积极协调配合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土地出让进展情况,定期向区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会商,解决难点赌点问题,加快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2024年6月25日,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开工。

11.关于“零星工程管理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市场中心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文件规定执行。按要求确定小规模工程集体研究人员应与询价人员;小规模工程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按照《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中的谈判采购、询比采购、竞价采购、直接采购等采购方式进行;签订施工协议书时,要求载明工程名称、施工内容,并约定保修期限,预留质保金。进一步规范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加强过程管理,杜绝流程不足、协议不规范、文件要素不齐全的工程承包给施工单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全局谋划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明晰党组议事范围与议事程序等重要内容,规范党组的决策流程,提升决策效率与决策质量。2023年10月以来局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已及时研究资金使用等事项,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并对产业发展、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审批改革、双随机抽查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集体研究和决策,确保本局及下属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能够得到充分的集体研究和科学的决策,加强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处理、资金使用等事项的规范管理,并持续优化现有机制,确保党组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2.关于班子凝聚力仍需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书面化、明确化,提高工作效率。定期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沟通交流,协作配合,共同解决问题。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在整改期间,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2023年11月起已由党员干部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加强学习,完成整改,完整、准确、清晰记录议题汇报人、议题、研究结果、表决情况等会议全过程。下一步将持续优化领导分工,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为商务局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3.关于“‘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立行立改,局党支部于2023年10月起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2023年10月起支委会每月研究主题党日活动方案。今后将按照规定每月1次召开支委会和主题党日活动研究方案。二是市场中心于2023年10月16日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教育。2023年2月开始,不再设立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合并为市场中心党支部,向机关党工委报告。新一届党支部的支委会记录和党员大会记录现分别安排两名人员各自记录,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不漏记。

4.关于“生活会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生活会成效,明确整改事项,把生活会开出高质量新气象。2024年1月17日已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每位班子成员依次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相互提出不少于2条批评意见,实事求是开门见山,真正做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每位班子成员也在会上当场表示接受批评意见并整改到位。下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高质量进行相互批评,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二是市场中心明确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受处分干部需在组织生活会上自我剖析,党员开展自评和互评需全面,优秀党员评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参会党员必须超过全部党员的2/3,做到参会党员与汇总表人数一致,优秀票数必须超过参会党员半数的,方可评为优秀党员。

5.关于“支部选举程序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落实相关规定。补齐2021年5月28日局召开全体党员会议支委补选的相关会议记录:候选人名单、监票人、得票数、到会人数等信息。二是2023年2月17日,市场中心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进行支部委员会选举,会后立即召开支委会进行支部书记选举,确定各支委工作分工,并将选举结果报区机关党工委。市场中心下一步将严明纪律规矩,党支部选举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做好选举记录;从2023年10月开始,参与经济服务建设党员按照参与经济服务建设前一个月的实发工资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党费。

6.关于“队伍专业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干部队伍专业性。一是2023年10月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版)、《最高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莆田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近期司法部门及上级商务部门未组织执法证考试。下一步,将持续督促干部职工加强相关知识学习,为执法证考试提前做好准备。二是重新梳理干部岗位分工,确保重要岗位的工作得到有效保障。2023年11月起明确由党员干部主要负责意识形态、机要、保密等工作。下一步加强干部培训和教育,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工作得到有效保障。

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缺少长远谋划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谋划,下一步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并补齐中层职位空缺。区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4名股级领导已配备。

8.关于“干部日常管理较为松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管理制度,加强考勤和工作纪律,提升干部日常管理的严格性和有效性。2024年1月研究印发《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及在企业兼职(任职) 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请销假考勤、经商兼职经商管理、因私出国管理制度。下一步将根据组织和工作发展需要,适时调整干部管理方法,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全局内部管理水平。二是所有参与服务社会经济建设人员已返回单位上班或已办理辞职、解聘手续。市场中心于2023年12月21日、12月22日重新制定了《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中心主任于10月份开始刷脸考勤。截至2024年1月份,违规兼职人员的营业执照已全部注销。三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规避违规、违法行为。

9.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履行落实主体责任。对2022年制定的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职责进行修改,规范文字表述。在职局党组成员对年度述责述廉材料已按要求格式进行修改。下一步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局党组成员对述责述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避免照搬照抄行为,同时规范评议流程,确保到会人数与评议表相符合。

10.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份,完善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梳理《2024年涵江区商务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一览表》,进一步增强落实防控指引的责任意识、明确风险防控措施,加强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市场中心于2023年12月26日制定2024年廉政风险点排查方案。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深化廉政风险的查找,综合评议各类廉政风险,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11.关于廉政谈话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规范廉政谈话程序,按照要求已补齐完善廉政谈话审批表承办负责人、主要领导、谈话对象签名;围绕干部的职能分工,对照岗位风险点开展廉政谈话,增加廉政谈话的精准度;加强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廉政谈话工作。落实政治监督制度,已开展2022年度、2023年政治监督谈话,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2.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9月传达学习福建省纪委监委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以典型案件敲警钟明纪法。11月深入学习《关于开展2023年度“清风涵江”廉洁文化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近几年来全局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情况,切实用好身边人身边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下一步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绷紧党员干部思想上的“弦”。2024年6月28日,召开区市场中心党支部党员大会,对违规受到处分的郭某某、施某某、周某某、曾某某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

13.关于派驻监督探头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17日,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商务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提出整改意见。今后将加大监督力度,参与商务局民主生活会等重大会议,对商务局“三重一大”的研究事项进行跟踪监督,积极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14.关于落实整改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区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时间表。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党组研究通报整改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推动全局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巡察期间2023年8月党组听取区商业总公司汇报整改情况,并研究落实巡察反馈问题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案。2023年11月21日和12月2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下一步将持续强化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认真总结分析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为推动全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提供坚强保障。

15.关于督促整改浮于纸上”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担当,以更细致、更严谨的态度去解决发现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推动整改取得实效。一是及时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支部重要事项。局党支部于2023年10月起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二是党组于2023年8月30日研究市场中心提出处理意见,经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市场中心解聘李某某处理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支付严格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制度,执行国库集中支付。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处理。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财经制度落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现金,杜绝再次发生大额提现行为。及时了解缴纳相关税种项目,做到应缴尽缴。2023年度12月份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增加残疾人保障金项目税种。二是市场中心于2023年10月向林某某所在地荔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月1日立案受理,12月25日出具《民事判决书》,“林某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莆田市涵江区市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款项6000元及该款自2021年1月28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计算的利息”。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市场中心针对林某某未退还部分的费用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没有查到可执行财产,执行难度大。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2.关于“市场中心未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租金收取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场中心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避免固定资产缺失;闽中站缺失的物品均已找回。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协调施工方尽快修缮地磅系统,投入使用。苏宁公司所欠缴的租金已于2023年6月7日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缴,案件移至苏宁公司总部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2024年6月12日,移回涵江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年7月18日苏宁电器欠缴租金案件将在涵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将持续跟踪案件审理情况。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五、下一步计划

(一)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发展力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推进我区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以身作则,打造忠诚廉洁担当的干部队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升党风、政风和工作作风。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

(三)坚持长效管理,巩固整改成果。认真总结本次整改经验做法和深刻教训,坚持常态长效管理,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未完成整改的工作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松劲。 对整改过程中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 文件制发、信息公开、公务接待、资金发放、采购、固定资产等工作,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的理念,将其贯穿于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全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588080;通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兴涵街1号3号楼3层;电子邮箱:hjwjmj@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商务局党组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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