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共青团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11】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9月8日,区委巡察二组对团区委(关工委)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巡视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团区委(关工委)在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推动全区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本领域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广泛深入问题。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涵江区共青团党支部深刻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分别于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1日开展3次研读学习《论党的青年工作》《习近平书信选集》,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二是抓好干部理论学习,2023年8月25日,联合区纪委监委联合区直机关党工委共同举办“清风润涵江·青年话廉”活动。会上,团区委书记向在场的机关干部传达学习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2023年7月至10月,联合区直机关党工委组建75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举办3期青年理论学习会、分享交流、读书研学活动,营造浓厚的青年干部理论学习氛围。2024年6月14日,联合三江口镇机关党支部到三江口镇鳌山村黄公度纪念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实地接受廉政清风洗礼。关工委围绕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丰富学习内容,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教育,2023年10月以来累计学习13次,开展学习研讨6次,警示教育2次。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14日,团区委召开专题会议,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2024年贯彻落实意见,并围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工作,推动基层团组织专题学习,加强基层团组织理论学习部署。2023年11月5日,团区委召开基层团组织座谈会,组织各团委负责人交流经验,对日常团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就全区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宣传部署工作。2024年5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对全国广大青年寄语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寄语精神进行交流研讨。

2.关于履行共青团职责使命,贯彻从严治团标准不够高问题。

1)针对推进群团改革不够迅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将制发《涵江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实施方案》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积极研究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工作计划,推动《意见》在我区落地见效。2023年9月28日实施方案有关事宜提交区政府会议研究;2023年12月7日实施方案有关事宜提交区委会议,经区委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2024年1月19日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印发实施《涵江区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实施方案》;2024年1月25日团省委赴涵江开展省级青年发展型县域试点中期评估工作,经核定莆田市涵江区中期评估观测分值为90分,等次为A档(共A、B、C、D四个档次)。后续将加强学习和研究,借鉴区域青年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结合涵江实际形成适合本区域青年发展的特色做法,推动青年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成立区级教育团工委,2023年9月,与区教育局协调教育团工委成立事宜并达成意向,拟定初步人选;2023年11月17日,已完成教育团工委成立工作,设委员9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

2)针对基层团组织及团干队伍建设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空心团支部,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间,团区委结合各团支部实际情况清理空心团支部(不足3人),现已完成90个空心团支部清理,剩余59个空心团支部基本属于非公企业,因非公企业人员流动性较大,该类空心团支部暂时不删除,后续将及时充实、调整团员。二是调整超员团支部,因每个村(社区)仅有一名团支书,拆分后无法同时在“智慧团建”系统内对多个团支部进行操作,结合村(社区)团支部实际情况现已对部分超员团支部进行调整,其余超员团支部正与镇街团委协调新增团支部负责人员相关事宜。加强团务培训工作,2023年11月期间,团区委整理下发星级团组织创建、主题学习、智慧团建操作规范等各类操作指引、提醒文件,督促各直属团委有序开展日常团务工作。2024年1月5日,团区委组织开展“涵江区基层团组织工作培训会”,围绕团建重点、难点工作对新、老团干进行团务指导。

3)针对智慧团建平台管理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作信息审核,莆田六中团员编号重复问题已上报至团省委解决,因智慧团建系统更新迭代,团员编号已由团省委统一下发分配,有效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规范年度评议工作。20241月8日,团区委制定下发智慧团建系统年度评议操作手册,进行全区基层团组织年度评议会指导工作;三是更新维护智慧团建组织信息,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通过微信工作群、工作提醒函等方式督促广大基层团组织规范支部名称,明确年份、年级信息,涵江银河学校已调整团支部名称为2023级。四是推动专题学习会议信息上传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经团区委工作提醒,各基层团组织全面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已达成4个专题学习率100%。

4)针对团员发展“入口关”把得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白沙中学1名学生入团时未满14周岁问题,已开展团员身份审核认定工作,由入团单位开具团员身份审核认定材料,经团市委、团省委审批确认,审核认定低龄入团人员团员身份及修正入团时间。2023年10月起,团区委开展积分入团工作试点,加强基层团组织团务工作指导,明确入团要求及标准,严格审查新团员基本信息,严把入团年龄限制关口,杜绝低龄入团现象。同时,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从源头上保证团员发展质量,切实增强共青团员先进性。

5)针对团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成立涵江团区委团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团费收缴及支出管理员2人,对团费进行管理核算,完善团费收支明细账单。现在已经根据实际情况在团委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理清2019-2024年度团费收入、支出金额,并新建会计科目对基本户中团费进行单独核算。2023年12月,已组织业务分管领导以及业务经办人认真学习贯彻《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并建立团费收缴管理台账,对于未上缴、未缴齐团费的基层团组织,进行重点跟踪,明确未上缴、未缴齐团费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坚决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团费报销审核,使用团费做好凭据留存及负责人、经手人签字。进一步加强风险防控意识。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基层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本级团费收缴、使用合理、合规。

3.关于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团区委和关工委引领、服务功能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督促各团组织团委书记负责落实好具体学习情况,2023年9月-2024年6月期间先后五次组织团员青年集体学习,营造大学习氛围,并将团员青年的学习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同时督促学校团委采取主题班会、主题团课等形式让“青年大学习”落地见效。强化考核评价,将青年大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镇街团(工)委书记述职评议会考核指标,以考核促提升、促落实。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覆盖面,“涵江青年”微信公众号开设主题教育”“青廉学习”等多个学习专栏,202310以来累计转发和推送理论学习资料、重要文献、重要讲话等推送约16篇,先后发布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习近平文化思想首次提出、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四年新年贺词、习近平向全国广大青年致以节日祝贺和诚挚问候党纪学习教育这样开展等文章,进一步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营造党纪学习教育的浓厚氛围

2)针对联系服务青少年举措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青少年宫的日常监督、管理,2023年11月,结合共青团工作实际,针对区青少年宫日常培训、活动,现已提出相关整改建议、意见;由第三方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定期排查宫内各区域安全隐患,并报送日常培训、公益活动相关信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并建立相关台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成立青年创业促进会,2024年1月2日,牵头召开全区青年创业促进会筹备会议,2024年5月4日,顺利召开涵江区青年创业促进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后续将借助青创会平台,搭建创业青年与政府、银行等沟通交流、赋能提升的平台,为青年创业创新保驾护航。

3)针对关工委建设还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党建带关建,按照“基层建设奋进年”的要求,积极开展基层“五好”关工委的创建活动。2023年积极开展“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建活动,巩固和提升基层“五好”关工委建设水平。全年共验收通过19个基层“五好”关工委,其中梧塘镇通过3个、三江口镇通过2个,梧塘镇、三江口镇村级“五好”关工委评选率分别提高到68.75%、64.47%二是加强“五老”志愿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发动、典型引领、登门拜访、创造条件、用心关爱等方法,动员更多的“五老”人员参加关工委队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重新核对并上报“五老”人员,区关工委对上报的“五老”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严格问题。

1)针对责任履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实施方案,紧跟新时期意识形态工作需要,根据上级部门最新文件要求,2023年12月30日重新修订印发《共青团涵江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二是加强专题研究,2023年12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发表个人意见进行交流研讨,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强化宣传教育,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基本要求,以周为单位制定学习计划,通过支部集中学习研讨、党员线上线下自主学习等方式,实施滚动推进,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2023年10月以来,党支部共开展集体学习35次,交流研讨13次,党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

2)针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计划、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2023年11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4年1月13日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均将意识形态工作单独一点列出,并进行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2024年1月9日召开党员大会开展宗教政策专题学习,并在微信公众号《涵江青年》上发布《安全护航未成年人 远离非法宗教》,常态化开展学习。

3)针对阵地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审签制度,制定《共青团涵江区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发布审核表》和《共青团涵江区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台账》,发布内容审签表上体现三级审签人、审签时间;二是加强“涵江青年”微信公众号发稿审签单的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发稿审签单整理完善签批时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务实问题。

1)针对实事未办好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办实事”相关活动征求、公示等必要环节,制定台账记录“办实事”项目清单及推进情况,做好项目各流程监督、管理工作,明确时间节点及负责人员,涉及财务工作的,严格审核、审批。二是根据《关于开展涵江区2019年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的通知》(团涵委联〔2019〕3 号)文件要求——“若特贫困的在校大学生,经乡镇推选也可资助”,郑某申报材料中仅有特贫困证明,未附乡镇推选证明,团区委于2023年11月14日已协调三江口镇团委补充完善推选证明。并对相关部门经办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加强项目申报审核把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

2)针对基层调研走访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基层团组织调研工作,2023年12月起,先后走访涵江华侨中学、大洋学校、白沙中学,并组织莆田第十四中学、莆田第六中学、莆田华侨中学等各中学团委负责人前往南门学校调研团员发展、积分入团事项,深入基层团组织矛盾多发、问题集中领域,发现、了解团建工作实际问题及难点,现已制定、更新多版积分入团工作指引,加强基层团建工作检查指导与帮扶,为团员发展工作提供参考。二是严格规范发文,因发文管理不善导致团涵委〔2021〕4号文件重复发文,自2023年11月起,每月排查发文格式及内容,经自查,团区委2023年以来制发的红头文件未出现文号重复、内容错文等问题。下一步将严格管理发文流程,校对、审核发文内容及格式,并及时做好存档工作,针对问题发文及时撤回修正。

2.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问题。

1)针对报销不合理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不合理的报销费用进行退回,关工委2020年以来累计3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会计继续教育费用120元于2023年10月13日退回关工委基本户户头。二是2023年起不再支付主题教育授课撰稿费,关工委现已对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差旅费报销办法,严肃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多报销费用,团区委干部许某某2021年4月多报销伙食补助50元2023年11月27日退回至团区委基本户户头;关工委干部李某某2020年10月多支付的110元差旅费于2023年11月24日退回至关工委基本户户头二是补齐审批手续团区委2019年12月支付2单接待费未附接待审批表的2023年11月5日重新整理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单。三是规范培训报销,关工委2023年举办的培训班,所有参加业务培训人员都已签到,并按规定使用培训费预算单及结算单,附上培训通知,报销时严格把关,确保报销结算单参训人数和实际签到人数相符。四是加强业务学习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莆田市涵江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接待范围规定,填写接待审批单,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针对工程竣工验收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协调相关工程单位,督促工程负责人加快涵江区青少年宫室内装修工程验收工作,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间,青少年宫相关工作负责人已针对现场室内墙面涂料鼓包发霉、脱落等现象做好问题记录,明确装修工程问题责任并做好后续维护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明确时限,把控设计、施工、验收等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落实各项程序。

2)针对工程发包、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支付程序,2023年12月25日团区委建立资金支付规范流程制度,严格资金支付流程,按照要求层层把关,严格落实合同协议签订的内容,要求经办、财务以及相关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经费支出严格把关,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支付资金,并组织全体干部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合同签订以及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签订内容执行。二是严把工程发包程序,因时间急程序不规范造成先发包后公示。团区委、关工委现已规范财务报销流程,针对工程发包、支付,建立常态化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合同审核管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落实程序;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合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相关文件、政策执行,按程序开展工程项目。

4.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1)针对存在错误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8月支付电梯维保费8400元合同问题,因涵江区青少年宫经费不足,故向主管单位团区委报告相关情况,并申请代为支付电梯维保费8400元团区委于2023年11月20日重新补充、整理合同材料。关工委2019年4月列支牌匾及桌牌等费用1880元问题,因为工作人员失误,报销时财务人员未认真核对发票抬头,开为涵江区黄赛峰关心下一代基金会(关工委下设的基金会),实际在涵江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报销,已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批评。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加强业务学习,规范合同签订以及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签订内容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执行,做到财务报销凭证齐全,杜绝错误支付。

2)针对存在无效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团区委于2023年11月核实合同内容以及签订时间,重新整理完善签字以及签署时间,确保程序完整性。并组织开展相关合同规范性自查工作,对存在合同未签字盖章落款的情况进行逐一排查,发现问题,核实合同的合规性,补齐相关内容。今后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报销流程,报销按照程序审签,未签字、盖章等材料不齐情况一律退回。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团区委于2023年12月25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专门人员严格管理固定资产购入、领用和处置流程,切实做到固定资产变动能及时通过办理相关手续和账务处理反映出来,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的各个环节既相互分离,又形成有效监督。2024年1月,团区委组织人员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每月对账面进行计提折旧。

4)针对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及时缴纳工会费的会员予以追讨,团区委已调任干部曾某某同志2021年1月领取蛋糕券,并于1月底调任,未按时缴纳工会费,2023年12月13日,已补交2021年1月工会费14元。二是团区委于2023年12月25日重新整理制定单位报销制度,今后将认真执行相关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工作,并加强对外聘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及会计工作业务培训,从源头上预防工作失误。三是针对物资签领问题,团区委因实际参赛人员与预期差距较大,导致奖品未能全部签领,仅20人参赛,领取奖品20份,其中7人领取奖品未签字,现剩余奖品24份,将统一保管用于后续活动支出。关工委已重新补充票据清单、对象签名、及其他附件,对发放节日慰问品存在签领不全情况已补充完整,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今后将加强各类活动物资签领工作管理,对发放节日慰问品存在签领不全情况进行补充完整,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团区委全局性工作谋划不足问题。

1)针对工作前瞻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前谋划全年工作,2024年1月22日,团区委召开2024年工作计划专题会议,会议上提出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评估、青年创业促进会、青年发展型县域评估、五四主题系列活动等2024年重点工作计划,并列入每周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负责人及时限,2024年1月6月期间每周召开重点工作例会,保障相关工作平稳推进;二是2023年12月,逐步建立团区委书记挂钩团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针对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积分入团事项开展研讨,挂钩联系莆田市第十四中学、莆田华侨中学先后制定、更新多版积分入团指引;于1月22日联系青璜中学团委下属团支部,指导召开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示范会,为全区团组织工作提供参考;三是团区委于2023年9月21日印发《关于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团涵委〔2023〕23号),明确班子职责。

2)针对“三重一大”研究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大额资金、人事管理等“三重一大”事项,全面列入会议研究议题,做到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不以个别征求意见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二是规范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工作,保证信息完整、书写规范及使用合理载体。2024年1月起,使用符合要求的会议记录本,并保证记录信息完整。持续抓实党支部学习,以周为单位制定学习计划,2023年10月以来,党支部共开展集体学习35次,交流研讨13严格按照规定完整、详细记录。

2.关于党建工作抓得不够紧实问题。

1)针对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各自所分管工作及自身实际,充分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深刻反思查摆问题,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挖问题产生原因,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同时规范开展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针对“团区委2021年度除召开党史专题民主生活会外,还有年度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因经办人对党建业务不熟悉,在整理归档材料时出现错误。今后将加强党务干部对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做好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2)针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按规定进行整改,严肃组织生活会制度,立足单位层面深刻剖析,整理完善党支部2022年度查摆问题及制定整改措施。二是2024年1月20日,召开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了充分的会前准备,参会党员逐一进行个人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了扎实有效的整改措施,达到了统一思想、提升境界、团结鼓劲、凝心聚力的效果。三是2023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规范民主评议。

3)针对“三会一课”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个月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并做好图片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二是针对“部分主题党日方案前后时间互相矛盾、党员大会记录不规范”和“由非党员记录并存在粘页、补记痕迹”等问题,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对党建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规范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和材料保管归档工作。

4)针对党建业务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视,严格按照入党程序,培养年轻干部为发展党员对象。二是严肃换届纪律,完善换届材料,对2021年12月30日团区委换届的选票加盖公章,报告单填写领取、分发、收回选票数。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中国少年先锋队涵江区第二次代表大会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经会后自查,会议材料均符合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强化党费业务学习培训,党支部于2023年12月26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党务人员于2023年8月9日参加党工委组织的党务业务培训,避免今后出现相关问题。四是加强举一反三,对党费收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目前本单位不存在少缴问题。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选拔任用干部担任青少年宫主任工作,适时召开选人用人专题会议研究,有序推进股级干部配备,切实做到坚持原则,履行程序,遵守规定,严明纪律,在职数和职务方面严格按照“三定”规定执行。二是针对青少年宫2名副主任就安全生产、日常培训、公益活动等工作做好职责分工,切实保障青少年宫日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三是关工委加强工作人员管理,强化责任担当,完善主任办公会议的记录管理工作,近期的主任办公会议已由办公室在编人员记录。团区委已在筹备发展党员工作,并更换党员干部从事支部党建工作。四是针对区青少年宫干部陈某某2019年2月1日至15日未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批前往新加坡问题,陈某某于2023年12月12日书面提交情况说明,经核查,情况属实,经向派驻纪检组、纪检室、组织部等相关单位征询处置意见,现已对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针对违规出国(境)问题,团区委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治,经查,其余干部未出现违规出国(境)相关问题。下一步,将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并严格落实请销假、考勤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把干部出国(境)审核审批手续。

4.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

1)针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月5日,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总结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谋划。二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于2023年8月28日开展区分管领导对团区委主要领导的政治监督谈话,于2023年12月1日开展团区委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干部的廉政责任谈话。三是整理完善2020、2022年度领导班子述责述廉报告,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会议,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并规范整理会议记录和述责述廉报告、民主评议等材料。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开展2023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并注明排查时间、责任部门、责任领导,专题研究谋划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按要求开展述责述廉工作。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政治监督谈话活动,达到广泛谈心、深入交心、上下齐心的目的,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整理警示教育材料,2019-2022年期间多次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警示教育工作,现已整理完善相关材料。三是强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组织团区委、关工委干部于2023年11月14日前往涵江区李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守清廉本色 兴正气家风”主题党日活动。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25日多次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通报警示案例,观看《零容忍》、《围猎:行贿者说》等党风警示教育片,筑牢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防线。2023年12月4日,开展党支部书记为全体党员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在日常工作和重要节日节点及时转发警示教育相关文章到工作微信群,提醒党员干部职工时刻自律、保持清醒。在微信公众号涵江青年发布《青廉学习丨加强青年党员干部纪法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四是印发《涵江区共青团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共青团涵江区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对会计、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严禁把原始凭证带回家记账,提高风险意识。 

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主体责任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涵江区党支部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并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断增强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主体责任检查、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视,此次巡察整改期间,党支部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相关事宜。二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于2023年8月28日开展区分管领导对团区委主要领导的政治监督谈话,于2023年12月1日开展团区委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干部的廉政责任谈话。三是对2022年、2023年多次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洁文化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等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并及时记录。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整改,团区委(关工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距离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巡察整改已进入长效整改阶段。下一步,团区委(关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全区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团,教育青年。通过“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青年大学习”等多种形式,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紧扣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立足新形势新要求,继续扛稳抓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真正发挥以制度建设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

三是抓好作风建设。扎实做好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全面把握上级部署要求,加强前瞻研究系统谋划,丰富青年友好政策,搭建青春建功平台。聚焦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就业创业等领域,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落细落实。进一步完善“干部+社工+志愿者”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关心关爱青少年群体相关服务活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598214;通信地址:涵江区国欢镇码头村997号涵江区青少年宫5楼501室;电子邮箱:hjqgqt@163.com。

 

中共涵江区共青团支部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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