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7-11】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9月8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支部委员任副组长,各党小组、股室、中队、环卫中心等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改期间,党支部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多次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逐条逐项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各支部委员结合分管领域及职责,在区委巡察反馈意见上逐一认领整改任务,带头抓实抓好区委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二)对标整改任务,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研究制定《落实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执法局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以“清单化”“表格化”形式细化制定80条整改举措,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每周跟踪督促落实。2023年11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带头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巡察整改的“头雁效应”。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章立制标本兼治。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既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又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既落实“当下改”的治标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治本机制,举一反三,健全完善一批管长远、管根本的制度机制。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制定完善了11项制度,涉及三会一课、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政责任谈话、党内监督等方面,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在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的同时,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三是采取集中学习、线上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学习方式,细化每月学习计划和内容,及时跟进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引导党员多思多想、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在学深悟透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之基。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制定5份理论学习计划,利用每周二、四晚上开展72主题教育理论集中学习,同时,建立区执法局“今日晨习”线上学习机制,每天上午线上转发《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福建机关党建》《莆田先锋》《涵江先锋》《涵江时讯》等公众号推出的理论学习文章,引导党员研讨学习,筑牢思想之基。

2.关于“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日常业务工作融入到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的学习研讨中,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工作实际,不断提升运用政治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结合主题教育工作安排,制定各党小组理论学习月计划,发挥党小组组长作用,引导全体党员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工作实际发表意见,展开讨论,防止“离题太远”或“无话可说”现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各党小组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3.关于“业务学习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17日召开支委会认真传达贯彻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20〕3号)、市城管局《关于开展城市居民楼顶层违法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莆城管便函〔2020〕17号)、《关于全省农村建房管理工作视频会主要精神的报告》(莆建综〔2021〕46号)等文件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2023年10月24日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题研讨。二是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组织法律法规和政策集中学习培训会,浓厚全局业务学习氛围。每个中队、环卫中心确定一至两名业务骨干,有针对性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各中队业务学习氛围,提高一线队伍城市管理能力。三是结合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制定年度业务学习计划和学习内容,跟进做好各月份业务学习课件,及时组织业务学习培训。自巡察整改以来,共组织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培训15次。

4.关于“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环卫承包公司作业的监管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对城区主次干道的环境卫生、垃圾转运清运、设施管理等环卫作业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一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二是严格按照新一轮环卫“多位一体”合同约定对环卫承包公司进行绩效考核,进一步促进环卫公司提升保洁水平。

三是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紧盯薄弱环节,聚焦重点领域,加大督导检查的频次及力度,确保环卫保洁任务高质量完成。四是加强分类屋管理员业务培训,督促分类屋管理员加强分类屋桶边督导,及时指导和纠正居民混投混放的行为。自巡察整改以来,共有151名分类屋管理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开展业务培训65次,及时指导和纠正居民混投混放的行为592人次。五是组织分类屋管理员定期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居民进分类屋投放,指导居民正确分类。自巡察整改以来,组织分类屋管理员入户宣传71次,覆盖12184户。六是2023年新建34座垃圾分类屋(亭)任务,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七是梧塘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农村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已由属地政府完成招投标并签订合同,梧塘镇、三江口镇项目于2024年1月1日起由中标公司市场化运作,白塘镇项目于2024年7月1日起由中标公司市场化运作。

5.关于“控违查违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违法建设巡查力度。积极会同镇办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后,第一时间到现场制止,并上报镇办,及时履行制止、通知、移送等相关工作程序,后续各中队积极配合参加镇办牵头组织的联合拆违行动。二是强化部门联动。针对小区违法建设多发的态势,我局要求小区物业加大小区违法建设巡查力度,发现违法建设后24小时之内报送区执法局,执法局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制止,并上报镇办,及时履行制止、通知、移送等相关工作程序,后续各中队积极配合参加镇办牵头组织的联合拆违行动。

6.关于“渣土车滴、撒、漏整治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以在建出土工地为中心,针对渣土经常通过的运输路线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及频率,不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整治行动,打击渣土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时间、路线、未密闭和未净车上路运输造成“滴撒漏”及其他违规处置建筑垃圾行为。荔涵大道沁后安置房建设工程路口“滴撒漏”问题,执法人员已前往现场责令渣土运输企业清洗路面,杜绝“滴撒漏”行为,并对该企业进行处罚。

7.关于“餐厨垃圾收运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杜绝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餐厨垃圾收运管理规范,做到底数清,去向明。二是督促各乡镇(街道)餐厨办加强二级收运管理,做到应收尽收,使我区餐厨垃圾的收运量稳中有升。三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我区二级收运工作有序推进。

8.关于“公厕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环卫承包公司建立自查自纠制度,对公厕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要求公厕管理人员对发现公厕设备设施被人为破环的及时报警处理。二是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加强公厕管理日常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环卫保洁公司进行整改,并按照“多位一体”合同约定进行扣款。

9.关于“执法宣传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创新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2场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300本,宣传单600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二是结合主题党日、宪法宣传周、国际志愿者日等活动,组织各城管中队开展《莆田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宣传工作,执法人员耐心认真为过往群众答疑解惑。

 10.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年度重点工作,严格执行“2112”工作机制,按要求做到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1次检查通报、1次分析研判、2次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健全网络舆情应对机制,不断压实责任,强化监督,提升舆情分析研判和处置能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3年10月23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暨网络舆情专题分析研判会。三是班子成员重新对照检查民主生活会和各类述职评议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检查。

11.关于理论学习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每周二、四晚各党小组集中开展理论学习。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各党小组已开展理论学习72二是明确各党小组理论学习中心内容,每位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工作,开展交流研讨,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以学促干提升履职本领,杜绝理论学习流于形式。三是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党小组会议记录,确保工整、真实、完整记录会议内容。

12.关于“工作落实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6日召开党务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按照定密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各项材料内容的审核把关力度。二是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和宗教工作制度,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和宗教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23年12月8日召开支委会专题集中学习意识形态及民族宗教工作理论知识。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阵地“831”审签制,建立意识形态阵地、信息公开和媒体发布管理台账,落实三级审签制度,涉及意识形态阵地的内容均做到经办人、股室负责人、局领导三级审签后才可对外发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3.关于规范行政执法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中心主城区及城市道路周边的流动摊点、店外经营(作业)为整治重点,大力开展占道行为整治行动,尤其是针对反复投诉的占道经营行为,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整治,对占道经营屡教不改者情节严重者对其予以行政处罚。已将华林家园小区门口猪肉摊贩占道经营行为列入重点整治对象,采取“劝罚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跟踪整治。二是规范各中队填写巡查记录本。记录本上明确填写巡查时间、巡查地点、发现问题及处置情况、巡查人员等信息。

14.关于支付个人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1月支出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挂钩精准扶贫贫困户慰问金2000元”予以退还,由个人支付。目前已全部退还到位。二是对“2023年3月多支出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保险金4345.64元”问题,经核查,该应收账款为2014年9月提取的医保保险金,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保险金4345.64元已在2014年3月的工资中完成扣款,并在2015年12月份中做为医疗保险金予以冲帐支出,所以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保险金4345.64元不是多支出,故该账务无误。

15.关于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派车单问题,督促区环卫中心对各车辆派车情况开展自查,要求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在使用车辆前填写派车单,保证派车单不遗漏,不定期对派车单进行抽检。二是针对车辆维修问题,对涉及先维修后审批的区环卫中心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后续将严格按照先审批后维修原则进行车辆维修工作。

16.关于“国有资产处理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逻车调拨问题向财政申请资产调拨审批单,目前已补全调拨手续并完成固定资产实物及资产卡片的移交,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相关流程办理资产调拨手续。二是已按规定回收未按规定履行审批序的垃圾钩臂车以及返还还未自然损耗的两立方垃圾箱,现资产已归还至区环卫中心。三是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对处置资产的行为按程序进行审批,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17.关于“工会采购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物品领取情况已进行核实,完成领取表补签工作,并完善工会物品发放程序。二是已核对纠正合同签订时间,并按规定完善工会采购询价制度完善工会物品采购程序。

18.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月份起,已对数字城管养老金、医保金、住房公积金等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进行分别核算。

19.关于“数字城管工资核算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数字城管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严格对照考勤情况按月核算数字城管人员工资。经核查,2020年1月、2020年2月人员无超期请假,故按满勤予以全额发放工资。

20.关于“大额支出使用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现金使用管理,对大额现金使用进行严格把控,完善大额现金使用程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21.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将“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支委会会议、局务会议题,严格落实“一事一议”规定。二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班子成员积极介入、深入思考,经会上充分讨论后,逐一表决提请事项,真正形成班子合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

22.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017日召开支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支部议事决策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自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局务会、中队例会、专题会议等各项会议均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一把手”均不作为提请事项汇报人,不先定调子,不事先表明立场和倾向,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综合集体意见作出最后陈述表态,从制度上规范权力的运行。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规范民主生活会流程,明确会前情况准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内容,明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程序与要求。

二是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会议请假规定,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深入具体的进行党性分析,找出原因,相应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会议议事规则》,坚持将上级重要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和重大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必须由支委会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要求,集体讨论研究,并以会议表决形式做出决定。

24.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三会一课”任务。二是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按照规定落实党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并及时做好记录。四是加强党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规范“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各项记录,做到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25.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8日召开支委会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健全工作台账。2023年10月18日召开党员大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发展党员档案材料管理工作,避免出现档案材料错漏、缺失等情况。三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加强与培养对象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问题,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6.关于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年建立抓党建工作3个清单,即: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按职责分工压实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细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压实压紧各股室、中队、环卫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27.关于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委会切实担起责任,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政警示教育会等重要内容,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培训。二是健全完善《涵江区执法局党内廉政责任谈话制度》《涵江区执法局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事项,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落实到处。

三是组织各股室、中队、环卫中心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全力排查议事规则、权力运行等方面的风险点,对查找风险点不准确、防控措施不实的坚决进行把关,杜绝排查工作走过场、形式化。

28.关于“队伍管理不够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2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环卫中心超职数配备干部事项,已调整到位,目前环卫中心配备主任1人、副主任2人。二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请假7天以上未按规定报组织部门备案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三是全面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等问题自查自纠行动,在全局传达学习《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督促干部职工严守规定。对3名违规兼职或注册个体工商户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3名职工已全部注销其在企业担任的职务或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四是全面开展出国(境)自查自纠行动,在全局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强化因私出国(境)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出国(境)审批程序,堵塞违规出国(境)的管理漏洞。对3名未履行报批手续因私出国(境)的职工给予批评教育。

29.关于“派驻纪检机构监督检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参加会议、现场监督、专项检查等手段贴近监督、靠前监督,提醒和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履行职责。2023年11月16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区执法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11月30日,参加区执法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与领导班子面对面交流督办意见,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开展主动约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早部署、早提醒、早教育。二是加强思想引导,督促区执法局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的政治理论、党风廉政、法纪知识学习,并坚持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相结合,通过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展、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等方式进行正反面典型教育,自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警示教育1次,覆盖70人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处,受教育70人次。

30.关于“个别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国欢镇林柄村段河岸、梧塘镇东福居委会河网河岸、三江口镇塔山村河岸、白塘镇周墩村、安仁村等环境卫生问题点开展常态化督导。二是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按照属地乡镇环卫一体化服务合同内容要求,对属地乡镇开展日常巡查督查,发现问题督促属地乡镇立行立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确保农村垃圾日产日清,从源头上防止产生新的问题点。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发现垃圾问题点21处,第一时间督促属地乡镇立行立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对督导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推诿、拖沓、缓慢等问题,开具整改督办单进行督办整改,督促属地乡镇及时完成整改,并不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31.关于“个别审计问题整改重视不足”的问题

情况说明经核查,因我局一贯关心关爱退休人员,故在年底予以慰问送温暖,自2021年开始,我局已对该问题进行整改,未再对退休人员发放慰问金及慰问品。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0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7人、开除公职处分1人

四、下一步计划

经过前一阶段努力,涵江区执法局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区委巡察组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放大巡察整改效应,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等指示精神,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砥砺前行。

(二)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力度,通过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真正实现长效常治。

(三)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切实推动工作提升。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城管事业发展的“助推器”,将做好巡察整改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力以赴抓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整改后续工作推动作风效能整体提升,以整改实效推动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打造现代产业强区、建设生态宜居涵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6797569;通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大街1666号涵江区商务大楼4层;电子邮箱:fjpthjcj@126.com。

 

中共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支部委员会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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