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涵江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9月8日,区委巡察三组对区发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0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巡察整改
(一)强化责任意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局机关重要政治任务,党组书记带头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抓好自身问题和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坚决做到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认真反思、务实整改。
(二)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成立了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十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具体整改举措,细化整改措施108条。
(三)压实整改责任。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部署安排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实整改责任。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推进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对现行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涵江区重点项目大前期大协调大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涵江区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共12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关于分析研讨不足、政策文件学习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抓理论学习。2023年11月7日,安排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粮食和大豆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22〕361号)、《福建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田市“十四五”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营商环境支撑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莆政办〔2023〕19号)等关于粮食安全、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领域的政策文件,党组书记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提出相应的贯彻落实意见。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切实发挥中心组领学促学、支部党员带动学习作用,2023年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19次,支部学习48次。二是开展研讨交流。结合主题教育,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所思所想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交流3次。
2.关于研究分析全区经济形势、跟踪预测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问题的办法不多,主动作为不够,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发改统筹职能,围绕一二三次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重点与难点深入剖析研究,实行指标分析常态化。构建部门联动机制,主动向上与市发改委、统计局等指标主管部门衔接沟通,与农业、工信、住建、商务等区直指标部门及乡镇、街道(管委会)加强信息联动、统筹协调,定期跟踪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预计693亿元,增长3.5%,总量位居全市第一,其中,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亿元,增长4%;第二产业增加值456亿元,增长3.1%;第三产业增加值218亿元,增长4.3%。
3.关于策划和拟定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缺乏深度和广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项目策划力度。学习省市重点项目相关文件,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和投资动向,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十四五”发展目标,有针对性策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强的项目力度。二是提高项目策划质量。召开重点项目策划专题会议,全面梳理我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等项目现状情况,着力在项目策划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把项目策划做深、做精。三是加强项目策划水平。深入项目一线调研重点项目策划情况,统筹谋划好产业类、民生类、基础设施类等重点项目,把项目谋划得更实、操作性更强、与实际结合得更紧。2023年区级重点项目316个,其中促开工项目115个、促竣工项目96个、促进度项目47个、促前期项目58个,总投资1462.4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95.73亿元。2023年累计完成投资404.98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2.34%,超序时进度2.34个百分点。初步策划2024年区重点项目280个,其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强的项目72个,占全年比重25.71%,同比去年多5.88%。
4.关于指导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创新,助力企业发展壮大的能力有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海洋经济方面。加强海洋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海洋经济的发展支撑能力,“一航道三码头两桥三通道”提速建设,其中进港航道(一期)获省政府用海批复并动工建设,1-3号泊位码头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具备2024年底投产条件;萩芦溪大桥和三江口大桥加快推进,有望在2024年竣工。产业链链长多次亲自深入一线调研,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海洋经济产业相关工作,比如协调明确了莆炎高速萩芦出口至兴化湾涵江港作业区进港道路(南环路至芳山互通段)工程、涵江区食品园配套路网工程项目报批等相关事宜的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和解决时限。围绕港口建设提升、临港产业升级、能源产业培育等八个专项策划项目,初步策划生成25个项目列入2024年市级海济经济重点项目清单,年度计划投资87.23亿元。二是绿色经济方面。持续推进企业绿色化改造,坚持以36个绿色经济重点建设项目工程为抓手,加强重大项目谋划,积极对接国内外绿色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开展以绿色工厂为核心,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三位一体”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3年培育了国家级绿色园区1个(高新区)、绿色制造工厂1家(百威雪津)、水效领跑1家(百威雪津)、中国工业碳达峰“领跑者”1家(百威雪津),培育省级绿色制造工厂2家(依吨电子和亿发卫生用品),建立省级重点企业绿色培育库16家,树立起绿色企业的标杆,不断推动我区企业逐绿发展。三是数字经济方面。①强化龙头企业带动,推动产业集聚。鼓励、支持、引导全区制造业数字化发展,推动龙头企业壮大规模,培育更有活力、创造力和竞争力的经济市场主体。②推进企业智转数改,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设备换芯” “生产换线”“机器换工”,加快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现数字经济为制造业赋能升级,推动企业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管理变革。支持华佳彩一期、福联砷化镓扩大产能,推进方家铺子等制造业重点技改项目,完成技改投资100亿元以上。③创新人才引培机制,夯实数字产业发展基础。开展项目合作、技术创新、定向定岗人才培养,为全区民营企业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目前,数字经济产业链共有规上企业数规上企业数、用电量、税收占全市产业链比重分别为46%、80.8%、91.6%,在全市排名第一。四是新能源方面。①创新驱动,加快产业集聚。发挥福建钜能电力公司龙头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产业链谋划延链补链,招引配套企业、资源要素集聚园区、推动集群化发展,打造涵江高端光伏装备制造品牌。②统筹规划,加强项目储备。创能涵江兴化湾100MW(兆瓦)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引进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建设,预计年底竣工并网投入使用。涵江兴化湾二期600MW渔光互补电站3个项目,已获得省发改委批复,是莆田市唯一入选《福建省2023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县区。③建章立制,规范项目管理。制定印发了《涵江区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光伏项目管理,引进晶科电力、永福电力等光伏建设企业,强力推动全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
5.关于招商引资力度不够,项目策划储备不足,落地项目综合效益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策划项目质量。围绕我区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招商方向,聚焦产业链上下配套,今年已策划生成福建赤港服务区双开放资源综合开发项目、啤酒小镇片区项目、木兰新城(涵江滨海新区)等3个高质量重点招商策划项目对外招商推介。二是工业用地招商机制不断完善。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执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行动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23〕3号)文件精神,对项目投资强度、产值强度、税收强度等准入指标进行明确,确保项目落到实处。今年已完成挂牌出让4个三个工业地块,均按照我区工业用地招商新机制的要求竞买工业用地,初步实现了精准招商、高效招商。三是积极开展招商对接活动。2023年1-12月份,我区已先后开展29次招商活动,分别前往东南亚、上海、北京等地,考察洽谈产业链招商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经验和做法。同时,省外客商密集到访,接待来访客商30多次,均瑶集团、北京康润、东铭实业等多家大财团、大企业密集来涵参观考察洽谈项目合作。组织参加省、市级牵头的招商推介会15次(包括东南亚推介),共签约28个项目,总投资198.036亿元。
6.关于跟踪督促省、市、区重点项目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重点项目跟踪督促力度。开展百个重大项目攻坚行动,2023年1-12月份省、市、区重点项目实际开工79个,实际竣工91个,其中省、市、区重点项目分别超序时进度19.1%、4.3%、2.34%。二是完善重点项目管理机制。牵头制定《关于建立涵江区重点项目大前期大协调大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涵委办〔2023〕35号)文件,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组织领导,加快重点项目推进力度,强化要素保障,提高项目招商引资落地、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验收等效率。
7.关于推广企业屋顶分布式发电应用和融入全市“一张图”进展不快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广企业屋顶分布式发电应用,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项目服务,优化项目申报流程,统筹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安全、有序、高质量推进屋顶光伏项目建设工作。区发改局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涵江供电服务中心已于2023年12月11日联合印发了《涵江区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通知》;2023年以来,我区共备案光伏发电项目142件。二是全区各业务部门已经将非涉密业务系统接入市“一张图”大数据调度平台,住建局安置房普查数据和农村住房审批平台做为我区特色应用场景入驻全市“一张图”。
8.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合力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协调联动。印发《莆田市涵江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区优化营商环境工推进小组人员分工的通知》(莆涵营商办﹝2023﹞6号),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高效协同机制。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印发《莆田市涵江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涵江区营商环境支撑行动2023年度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一把手”责任制,落实指标各个具体监测事项的推进工作,承担指标进位、任务落实、满意度提升、改革创新的主体责任。三是促进沟通交流。定时向各营商环境工作牵头单位收集典型经验做法向上推介,“涵江区数字赋能农村建房监管,破解农民‘头等大事’难题 ”案例获评福建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双十百千”工程典型案例,“涵江区简化食品经营许可网络经营审批”典型做法得到莆田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2023年第二批)推介。
9.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分别于2023年8月16日、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26日开展抽查工作,提高随机抽查对象比例到7.11%,并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有关信息。抽查共发现2个问题,并督促整改。
10.关于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和粮食安全监管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业务人员学习《福建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二是组织价格监测工作人员深入市场一线,及时发现价格苗头性、倾向性变化,并要求各监测点时刻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掌握并报告价格波动情况和原因,提升价格监测预警水平。三是主动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交流常见的市场违法行为与典型案例,及时发现违法线索的能力。四是按照执法督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制度,积极排查粮食安全风险隐患,加大查处涉粮案件力度,已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件。组织干部报名参加执法证学习和考试,充实执法人员队伍,增强执法队伍素质,提高业务水平,目前已动员区发改17名干部报考2023年度粮储行政执法资格粮食专业知识,15人通过该考试。
11.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4月28日、6月21日、9月28日和12月28日对辖区内4家民营企业、购销公司出租资产和省库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共发现安全生产隐患22处,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及时整改,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还配合市发改委对利源米业进行安全生产抽检,一同查看了利源米业的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厂房的安全设备。
12.关于责任落实待加强,未根据区委最新方案修订本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并制定相关制度。2023年11月21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线。根据区委最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涵发改党〔2023〕22号),并严格遵照实施。二是开展综合分析意识形态工作会议。2023年12月29日,局党组召开2023年度综合分析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综合分析和日常研判,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三是及时督促提醒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内容纳入个人述职报告。
13.关于制度机制待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区委相关文件,制定《2023年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涵发改党〔2023〕7号),同时,根据区直机关党工委文件要求,半年定期汇报中心组学习情况,2023年上半年已上报《关于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上半年学习情况的报告》(涵发改党〔2023〕10号),下半年学习情况已上报《关于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下半年学习情况的报告》(涵发改党〔2024〕1号)。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根据学习内容,结合发改工作实际提出强调,做好相关记录。截至目前,我局结合主题教育,共开展8次专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改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做好中心组学习记录。主题教育以来,中心组共开展3次研讨交流,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四下基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三是完善《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台账管理、审核发布、定期更新、日常巡察、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
1.关于行文不规范,发文存在空白文号和重复文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办公室公文收发流程,明确文件签阅、签批工作制度,规范办公室文件收发、签阅、签批流程。二是建立办公室文件文号使用台账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文号使用台账。
2.关于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抄袭应付,出现与本单位工作或职位不符的表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1月7日,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条例精神,深入贯彻条例中关于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二是通过自查,党员干部已改正过往对照检查材料中的不合理表述,提醒党员干部今后在撰写材料时,使用更加规范的表述。
3.关于部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与述责述廉报告混同,2份报告内容一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相关文件学习。2023年11月2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共涵江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涵江区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涵委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明确述职述廉报告和述责述廉报告的撰写要求。二是经自查,相关人员已对两份报告的内容进行完善和修改。
4.关于超标准发放工会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局机关工会2020、2021、2022年度均没有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财务人员已对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二是对《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工会节日慰问品采购报销制度,规定慰问品货款原则上于当年度支付完成,非特殊情况不得出现跨年度支付情况,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三是财务人员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于2023年11月24日参加全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于2023年12月26日组织分管领导、会计、出纳、各业务股室股长重新学习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5.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已于2023年10月19日收回2019年、2021年元旦春节扶贫慰问品购买资金2317.4元,并转入区发改局银行账户。二是对本部门近五年的账务进行全面自查,已于2023年10月24日收回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2021年违规报销的继续教育培训费1656元并转入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银行账户。三是对本部门近五年的账务进行全面自查,于2023年10月25日收回价格认定中心2019年违规报销的继续教育培训费360元并转入价格认定中心银行账户。四是财务人员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于2023年11月24日参加全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于2023年12月26日组织分管领导、会计、出纳、各业务股室股长重新学习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五是对《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财务报销手续,规定干部继续教育费用、挂钩贫困户慰问金等支出,若无明文规定,均不可用单位办公经费予以报销。六是区招商中心及时将相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在2023年10月25日前由相关人员将慰问金5000元、继续教育费186元予以退回,并由财务人员分别送存单位基本户,并针对存在问题,深入查找自身不足,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严防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6.关于超标准或多报销差旅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及时将相关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要求,在2023年10月25日前4名干部退回500元,并由财务人员送存单位基本户。二是举一反三加强教育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对标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严防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7.关于公务接待审批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存在问题,能够完善补充材料的及时予以完善补充,需要做出解释的认真予以解释说明。二是努力引以为戒。在今后处理类似情况时,我中心将强化规范管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是建章立制长期坚持。设立《招商服务中心采购制度》用以规范经费使用。
8.关于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财务人员已于2023年11月20日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于2023年11月24日参加全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于2023年12月26日重新学习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并对《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现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单位今后各类报销原则上均采用转账形式支付,杜绝大额现金(1000元以上)支付费用现象。二是区招商中心针对存在问题,能够完善补充材料的及时予以完善补充,需要做出解释的认真予以解释说明,在今后进行年货采购时,区招商中心将秉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办理年货采购,并设立《招商服务中心采购制度》用以规范经费使用。
9.关于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部门近五年的账务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原物价局、物检所2020年3月、2020年12月存在共计655元资产处置金未上缴,该笔残值收入已于2023年12月5日上缴至财政账户。二是对本部门近五年的账务进行全面自查,发现价格认定中心2020年3月、2020年10月存在共计703元资产处置金未上缴,该笔残值收入已于2023年12月5日上缴至财政账户。三是2023年12月26日组织分管领导、会计、出纳、各业务股室股长重新学习涵财〔2019〕207号以及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
10.关于部分采购询价、验收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全面自查,已于2023年10月19日补齐支付凭证审签手续,并对《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固定资产采购报销制度,规范询价单格式,规定询价单、验收单均需两人以上签字。二是区招商中心及时组织进行整改落实,于2023年10月26日单位负责人召集财务有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当天由财务人员找到具体经办人和证明人在相应的原始凭证上补签字,完善了相关手续,并举一反三整顿整改,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特别是要求财务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经制度,切实规范财经工作流程,严防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11.关于部分报销审签手续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已于2023年10月19日补齐局机关2022年支付2020年口罩生产补助经费10万元资金的领导审批手续;区重点办2020年发放2019年7-12月份奖励性绩效工资姚某5226元的签领手续,并对《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二是区招商中心于2023年10月25日已由财务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实事求是进行了手续的完善,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特别是要求财务人员和具体经办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经制度,切实规范财经工作流程,严防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12.关于部分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已通知经办人联系莆田市粮食集团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补齐局机关2022年支付莆田市粮食联合储备库(莆田市粮食集团公司)本金及利息报销附件,并对《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申报手续。二是区招商中心有关4123.8元的电子发票装订时掉落,现已找回,2023年10月26日装订回账册;10月26日郭某差旅费用手续已经由相关证明人签名,完善手续;10月26日财务经办人员把2020年支付合力泰项目运营补贴款7500万元凭证补装订区政府与合力泰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合力泰纳税证明进账本,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特别是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财经制度,严防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13.关于未严格遵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足实际马上整改。经内部动员调整,重新物色工会出纳人员,明确由富有实践经验的林某兼任,已于2023年10月31日已完成工作交接。二是紧跟区委部署,在区委配齐配强中心班子领导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加强相关制度学习。2023年11月7日,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普通党员的表率,严格执行《准则》,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把稳行动之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2023年11月13日,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带头讲真话、讲实话,其他班子成员也消除顾虑、放下包袱,紧扣“三个聚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加压鼓劲的目的。二是区招商中心针对存在的问题,责成相关责任人员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并于2023年10月25日前对相关报告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特别是要求支部班子成员和党建工作具体负责干部认真学习党建工作相关规定制度,熟悉党建工作业务,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严防今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1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研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加以整改。结合中心班子建设现状,加大民主集中制执行力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召开全体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研究讨论,不断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要着眼未来,在区委配齐配强中心班子领导后,切实完善办公会议等工作制度,促进“三重一大”决策等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
16.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加强相关条例学习。2023年11月7日,局机关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条例精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相关制度,严肃组织生活。二是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2023年区直机关青年党员主题教育培训班,切实增强知识储备,提高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区招商中心加强党支部建设。①定期召开支委会,明确支部工作目标和内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宣传教育,提高党员的廉政意识和党性修养。②完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形式。将贯彻落实中共涵江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文件内容,根据文件具体要求,落实会议流程,开好组织生活会。③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按时召开“三会一课”,及时做好记录,规范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会议议题、会议内容等。并且明确安排专人落实保管制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部分党建材料保管不善、丢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教育。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区直机关党工委举办的2023年区直机关青年党员主题教育培训班,切实增强知识储备,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并指定专人负责,由党务干部吴某,对相关的党建材料做好整理归档,保管好党建重要材料。二是区招商中心已于2023年10月25日安排办公室专人负责党建材料保管,及时进行补缺补漏,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强化党建材料保管制度,安排专门人员和独立档案柜对党建材料进行保管,确保党建工作有迹可循、有效有形。
2.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2023年6月25日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听取2023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局机关“三重一大”会议。如2023年12月1日党组会,申请使用单位资金采购办公设备和陈某同志转正,邀请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三是规范开展廉政谈话。2023年11月2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学习《关于再次重申规范开展廉政责任谈话的通知》(涵廉责办〔2017〕8号),我局也进一步完善了廉政谈话手续,同时加强了对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的指导,引导其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四是2023年12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及涵江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前往江春霖故居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翔实的资料、大量的实物、生动的故事,感受一代廉吏江春霖为国为民的节操情怀,引导干部坚守政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清正廉洁。五是区招商中心已于2023年10月23日开展“筑牢廉政底线学习讨论会”,2023年11月30日组织观看学习教育警示片《坍塌》,2023年12月12日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专题片《镜鉴》,后期也将持续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活动,目前与涵江监狱取得联系,计划于12月月底该监狱廉政基地建设完成后,前往实地学习。
3.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多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于2023年8月8日,召开警示教育,通报涵江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受处分情况三例,认真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2023年12月8日,组织全体干部及涵江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全体党员,前往江春霖故居开展廉政教育,通过翔实的资料、大量的实物、生动的故事,感受一代廉吏江春霖为国为民的节操情怀,引导干部坚守政治担当、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清正廉洁。二是涵江粮食购销公司党支部已召开党员大会通报三人被处分情况;受处分同志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对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召开“受警醒 明底线 知敬畏”专题学习研讨会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以案为鉴”粮食领域警示教育会议,深入开展廉洁警示教育。
4.关于干部日常管理比较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请销假和考勤制度》,每天都安排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做好考勤签到值班,加强日常考勤督查。二是2023年7月27日3名未签到的干部均已经上交情况说明。
5.关于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11月7日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条例,重申“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规定,明确相关制度的适用范围。二是规范会议流程。制定《关于规范报送局党组会议材料的通知》《关于规范报送局务会议材料的通知》,补充完善提交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研究议题的审批程序,规范会议流程,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是调整干部分工。2023年10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2名干部分工调整事宜(涵发改党〔2023〕17号),由中共党员吴某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工作。
6.关于中层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11月7日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二是任命股室负责人。2023年10月17日局党组会议研究任命局机关9个股室股长事宜(涵发改党〔2023〕18号)。
7.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11月7日召开理论中心组会议学习《公务员回避制度》《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工作规则》《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等条例。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2023年9月28日局党组会研究2名干部岗位聘任事宜,当事人没有参加会议,2023年10月17日研究张某见习期满转正事宜,他本人没有参与会议记录。
8.关于部分干部职工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0月25日涵江区价格认定中心职工陈某注销莆田市涵江区娃娃儿童用品店。11月24日已对涵江区价格认定中心职工陈某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月3日完成自查,未发现干部职工经商办企业情况。二是2023年11月24日已对涵江区价格认定中心干部林某未经审批出境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1月3日完成自查,发现涵江区数字经济与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干部吴某未经审批出境,1月4日对吴某未经审批出境进行批评教育。
9.关于对各类督查检查的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2020年对原发改局局长的离任审计、2021年度、2022年度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市纪委监委2022年第一季度、第三季度政治监督检查等反馈的问题整均已完成整改。二是对各类督查检查的整改工作均上会研究。如2023年10月18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区委巡察问题整改责任清单,2023年10月23日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会议研究区委巡察问题整改责任方案。
10.关于巡察反馈的个别问题长期未整改或改而再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发改局于2023年11月7日,组织理论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普通党员的表率,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把稳行动之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2023年11月13日,我局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率先垂范,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带头讲真话、讲实话,其他班子成员也消除顾虑、放下包袱,紧扣“三个聚焦”,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加压鼓劲的目的。三是已修订单位财务制度,完善财务报销、审签规定。2023年12月26日组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会计、出纳,各业务股室股长,各单位法人,召开账务制度学习会议,学习财经相关制度。四是区招商中心加强教育整改。组织相关财务人员、经办人员于2023年10月25日重温学习闽商务财务〔2018〕32号等文件精神,增强规范进行公务接待的意识;同时在主题教育专题生活会中,要引导党员干部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增强辣味和刺激性,并认真学习贯彻省纪委监委最新出台的《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边界和底线,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组织调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闲置不动产管理维护不力、盘活利用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我局已拟定资产处置方案并于2023年10月12日前收到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涵东办、梧塘镇、白沙镇、新县镇、庄边镇、大洋乡的会商意见。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已将上会材料上报区政府,区政府尚未进行会议研究。下一步将继续跟踪关注区政府会议研究情况,待区政府研究通过后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划拨拍卖,拍卖净值上缴区财政。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计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区委巡察三组巡察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面完成,还有难点问题需要持续攻坚、逐步解决,还有一些中长期整改问题需要长期坚持、形成长效。下一步,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三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抓好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工作短板,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发改工作的各个方面,注重长效管理,推动新常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力以赴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为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纪律保证。
(二)坚持长效机制。把抓好整改作为推动发改工作的重要契机,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坚决贯彻执行修正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巩固巡察成果。
(三)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要求全局干部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各个方面入手,加强正风肃纪,防患于未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4-3596142;通信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号涵江区政府机关大院3号楼4层;电子邮箱:hjjhj888@163.com。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