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涵江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31日,区委巡察一组、区委巡察二组、区委巡察三组分别对白塘镇(含城市绿心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及所辖村(不含安仁村、陈桥村),国欢镇及所辖村(不含码头村、沁东村),萩芦镇及所辖村(不含双亭村、崇圣村),区交通运输局(含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含科协),区供销社等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按照“四个聚焦”要求,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区委书记连向红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十届区委第七轮各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连向红强调:一要把牢政治定位。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各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要紧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擦亮巡察为民底色。二要狠抓问题整改。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督促和把关,被巡察党组织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措施,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改到位、改彻底;要强化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系统性整改,防止问题反弹。三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巡察“熔炉”作用,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不断激发队伍活力。
日前,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萩芦镇党委及所辖村级党组织(不含双亭村、崇圣村)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有不足,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落实为民服务尚有缺位,“三资”监管不够到位,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缺陷,事务公开不够规范;党委引领作用未凸显,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落实干部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管党治党责任仍需压实;对主体责任检查的整改不够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
区委巡察一组巡察区交通运输局(含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还有不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履行运输行业监管职能不够主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够细致;工作作风不实,为民意识不强,内部管控缺位,工程监管不力;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谋划及管理不够,党建主体责任压得不实;对巡察问题整改的重视不足,审计问题未整改到位。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白塘镇党委(含城市绿心开发建设服务中心)及所辖村级党组织(不含安仁村、陈桥村)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推进征迁安置项目不够有力,对标和美乡村建设存有短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尚有弱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服务型政府建设还有短板,法治阳光政府打造透明度不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不到位,“三资”监管不严格,工程项目管理有漏洞;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干部队伍管理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刚性不足;主体责任检查整改工作重视不足,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科技局(含科协)党组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行科技工作职责有欠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够有力,搭建创新平台,推动科技服务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严格;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够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肃;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不够,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仍需提升,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两个责任”抓得不够紧实;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区委巡察二组巡察区供销社党组织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以新发展理念推动供销系统高质量发展力度不足,履行供销行业监管职责仍有短板,社有资金资产运作与管理不规范,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严格;工作作风不够务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工程项目实施不规范;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落实党建工作不够严肃,执行选人用人规定有差距,履行“两个责任”力度不足;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国欢镇党委及所辖村级党组织(不含码头村、沁东村)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还有差距,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不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短板,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还要规范;落实“两个责任”不够严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够到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农村“三资”监管不够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还需再规范,基层组织建设还需再夯实,选人用人工作还需再加强;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区人社局党组期间,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贯彻上级民生保障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推动就业与职业培训工作不够扎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仍需压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存在,财务制度管理仍有漏洞;党内政治生活还需规范,机关党建工作还需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还需深化;问题整改盯得不够紧,建章立制抓得不到位。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单位和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