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涵江区委第八轮第一批次巡察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来源:涵江区委巡察办】 【字体显示: 】 【阅读: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99日开始,区委巡察一组和区委巡察二组分别对涵东街道及所辖苍然、后度、塘北、霞徐社区,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办、工商联、台联、侨联)等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日前,两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

涵东街道及所辖苍然、后度、塘北、霞徐社区,区行政服务中心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委统战部(民宗局、侨务办、工商联、台联、侨联)

巡察时间

7周左右

巡察组负责人

长:陈泽阳

副组长:吴玉琴

兼职副组长:陈鹏程、蔡国宾

长:林志贤

副组长:王琼萍

兼职副组长:陈鹏程、冯毅、

    蔡国宾

专门值班电话

33193268:00—20:00)

33190518:00—20:00)

通信地址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46信箱

邮政专用信箱:

福建省莆田市A047信箱

信访信箱地址

中共莆田市涵江区委巡察办大门口(涵江区建平路18号)

信访受理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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